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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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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伊朗(第2版)
简 介: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建立后,最高领袖霍梅尼提出“既不要东方,也不要西方,只要伊斯兰”这一著名的外交政策口号和外交路线,引起国际社会的强烈反响。霍梅尼的这一外交思想其实是以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和不结盟为基础,反对帝国主义、霸权主义和犹太复国主义,要求积极发展与第三世界国家的关系,同时希望将“伊斯兰革命”的思想推而广之,追求建立伊斯兰世界的新秩序。 整个80年代,伊朗在各个方面与美国针锋相对,为此付出了高昂的代价。欧洲国家与伊朗的关系也一落千丈。两伊战争的爆发使得伊朗在中东地区内备显孤立。另外,霍梅尼“输出革命”的思想使得德黑兰成为全世界伊斯兰革命的“中心”,不少伊斯兰国家内反对本国现政权的组织受到伊朗革命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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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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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伊朗(第2版)
简 介:伊斯兰共和国成立后,伊朗在意识形态和文化教育领域内推行伊斯兰化,全面开展肃清反伊斯兰教义的意识形态和文化教育运动,大力清除一切“外来主义”对伊朗文化教育的影响,主要针对西方文化和教育对伊朗的渗透,以及东方(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在伊朗的传播;强调批判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腐朽的文化教育对伊朗知识分子和青少年的侵蚀。伊朗最高领袖霍梅尼下令成立伊斯兰文化革命委员会,对伊朗上层建筑领域(特别对文化教育方面)进行全面彻底的变革,对伊朗文教界进行大规模的清洗。 1980年4月,按照霍梅尼的指示,伊朗在全国发动“伊斯兰文化革命运动”,关闭全国大中学校;与此同时,强调伊斯兰宗教教育对全民教育的意义。全国出现了大规模批判教师崇洋媚外的思想和行为,批判鼓吹世俗主义的言论,开展了对反伊斯兰学术思想的斗争,并出现了焚毁反伊斯兰的、黄色的书刊的浪潮。“伊斯兰文化革命运动”震撼了整个伊朗社会,出现了许多极端行为,带来不少负面影响。多数伊朗人对关闭学校的极端做法表示不满,认为这是一种愚昧的行为,要求恢复学校教育,即便在执掌政权的神职人员中间也有持这种观点的,而且全面反对“伊斯兰文化革命运动”的呼声日益高涨。1982年2月,霍梅尼指示学校复课,随后“伊斯兰文化革命运动”的势头逐渐扭转。伊斯兰政权统治集团中的一些具有务实思想的领导人,利用最高领袖的指示,特意强调伊斯兰政权必须重视知识和争取知识分子,决不能做把知识分子“推到反革命行列”的愚蠢的事。伊朗大中学校开始部分复课,但在各级学校的教学中都强调了伊斯兰宗教教育的重要性。1989年6月霍梅尼去世,伊朗务实派领导人执掌政权,伊朗的教育事业开始了一个新的阶段,主要的变化是:①强调教育事业的兴衰关系到国家的发展,完全停止了“伊斯兰文化革命运动”;②强调伊斯兰政权应重视知识和尊重知识分子;③宣布政府不干涉现代教育的世俗化。但由于伊朗是伊斯兰国家,各级学校都开设宗教课程,推行伊斯兰教义的教育。《古兰经》和其他伊斯兰经典是用阿拉伯文书写的,因此伊朗宪法规定,阿拉伯文为中学教学的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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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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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伊朗(第2版)
简 介:巴列维王朝时期,伊朗依靠巨额石油美元快速武装起一支拥有先进武器装备的强大军事力量,当时号称“中东第一军事强国”和世界第五大军事力量。1979年后,尤其是经历两伊战争的消耗后,伊朗的军事力量从规模到质量上都较以往下降很多。同时由于西方的制裁,伊朗无法再从美国或者欧洲获得先进的武器装备与军事技术,不得不自力更生,自主研发,对旧武器装备进行技术改造。但由于伊朗的工业水平和军工底子较弱,科研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不足,目前只在一般武器装备的生产上取得进步。高端武器装备领域的研究和生产虽有不少突破,但未形成完整体系和规模效应。目前,从人数规模、作训水平、装备数量、作战指挥能力以及实战经验等方面来看,伊朗的军事力量仍在中东地区内占据优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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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社会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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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伊朗(第2版)
简 介:历史上,伊朗一直是农牧业占主导地位的国家。近代以前,伊朗的农牧业主要依赖自然环境和天气。伊朗的近代工业起步在亚非拉国家中属于较早者,从18世纪开始它就从西方引进军工和一些轻工业。但作为发展中国家,伊朗的工农业整体水平仍相当落后,主要工业产品基本依靠进口;农业产品也不能满足国内的需要,每年需进口大量的粮食及其他农产品。进入20世纪后,伊朗是中东地区最早开发石油的国家,也是石油生产大国。伊朗石油工业虽然发展较早,但基本控制在西方国家,尤其是英国手中。因此,伊朗经济的真正发展始于20世纪30年代,二战后的50年代出现了一次较大的经济发展,到70年代中期有了飞跃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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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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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伊朗(第2版)
简 介: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伊朗宪法)于1979年12月3日由公民投票通过,共分12章151条。宪法规定:伊朗实施政教合一的伊斯兰共和国制。伊朗的一切法律和规章都必须依据伊斯兰准则。最高宗教领袖为全国人民的领袖,是全国武装部队的统帅,任命陆海空三军司令、参谋长和高级指挥官;任命(伊斯兰)革命卫队司令、参谋长和高级指挥官;有权批准总统的任免,任命最高法院院长;决定宣战、停战和大赦。宪法规定,最高领袖应为绝大多数人民公认,如无合适人选,则由“专家委员会”推选3~5名宗教人士组成领袖委员会主持国家事务。霍梅尼曾在《伊斯兰政府》一文中指出:“领袖应具备两个根本的条件:一是法律知识。伊斯兰政府实行法治,如果领袖不懂法律,他就不称职,不能执行伊斯兰法律。二是公正。领袖应有完美的伦理道德和信仰,应当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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