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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信托与慈善信托专论 收藏
简 介:Charitable Trust(公益信托或者慈善信托)作为民众从事慈善事业的路径之一,有其独特的价值和功能。目前慈善信托与公益信托之间的关系尚未厘清,慈善信托的界定依然模糊,慈善信托进一步发展所遭遇的障碍重重……本书欲直面这些疑问,逐一厘清,从法律和实践的角度论述慈善信托与公益信托的关系、基本原理、发展脉络、慈善信托运行机制、制度障碍、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及其法律规范的意义等,希冀对慈善行业、慈善组织、信托公司以及潜在的慈善信托委托人有所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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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组织法译汇(3):英国慈善法 收藏
简 介:英国慈善法对世界范围内慈善立法的影响无出其右。本书选取了英国于1993年、2006年和2011年相继颁布的三部慈善法,供研究者和立法者参阅。通过这三部法规不仅可以全面掌握当前有效施行的英国慈善法,还可窥见世纪之交英国慈善法律制度的变迁,梳理出主要规则的来龙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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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组织的治理:联邦与州的法律与规制 收藏
[美]玛丽恩·R.弗莱蒙特-史密斯(Marion R. Fremont-Smith) 著 金锦萍 译 2016年04月 出版
简 介:此书乃美国资深研究者Marion R.Fremont-Smith的力作。全书从联邦法律和各州法律两个层面论述美国的非营利组织法,在尊重现实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又不失时机地提出新的规则发展。翔实的学术论述、大量的案例和实践操作都被作者信手拈来,貌似枯燥的法律问题得以活灵活现地逐一呈现;非营利组织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非营利组织的税法规制,非营利组织治理中的信赖义务,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相关部门对于非营利组织的规制……涉猎甚广,却始终保持专业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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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介赋权:国家与社会的协同演进 收藏
简 介:“汶川地震”发生后,公众舆论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与表现,进一步改变着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新媒介赋权成为互联网推动中国社会转型的重要表征,在此过程中出现的政府主导与社会协同、网络重构社会关系背景下社会资本对慈善公益行业的冲击、公众舆论与社会成长、舆论问责与公民性体现、公民参与与利益表达,以及国家、社会关系在边界博弈中的法制建设等问题都值得深入探讨与分析。结合热点案例,本书对以上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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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信托与慈善信托专论 收藏
简 介:Charitable Trust(公益信托或者慈善信托)作为民众从事慈善事业的路径之一,有其独特的价值和功能。目前慈善信托与公益信托之间的关系尚未厘清,慈善信托的界定依然模糊,慈善信托进一步发展所遭遇的障碍重重……本书欲直面这些疑问,逐一厘清,从法律和实践的角度论述慈善信托与公益信托的关系、基本原理、发展脉络、慈善信托运行机制、制度障碍、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及其法律规范的意义等,希冀对慈善行业、慈善组织、信托公司以及潜在的慈善信托委托人有所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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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组织法译汇(3):英国慈善法 收藏
简 介:英国慈善法对世界范围内慈善立法的影响无出其右。本书选取了英国于1993年、2006年和2011年相继颁布的三部慈善法,供研究者和立法者参阅。通过这三部法规不仅可以全面掌握当前有效施行的英国慈善法,还可窥见世纪之交英国慈善法律制度的变迁,梳理出主要规则的来龙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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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目的于董事义务标准的形塑 收藏
出处: 中国社会组织研究 第26卷
简 介:从社会企业兴起现状来看,其社会目的的存在对传统董事义务标准及其影响要素产生冲击,学理上不仅对利润最大化的传统商法宗旨提出质疑,也对多重目的企业本质发出疑问。我国社会企业日渐发展的趋势和不成一体的制度化规定使对此问题的研究迫在眉睫。英美法是社会企业和董事义务标准发展之本源,其较为完善的社会企业发展路径对我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对此,我们应当强调社会目的与董事义务标准之间的必然联系,董事决策中信义义务的履行应当跟随公司型社会企业目标宗旨调整匹配,以此区分与其他组织体之间的差异,并为我国社会企业进一步立法和责任规制提供重要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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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视角的审视:慈善信托的出路 收藏
关键词:
出处: 公益信托与慈善信托专论
简 介:从上文所述可见,我国目前呈现慈善信托和公益信托共存的状态,即《慈善法》中的慈善信托并未替代《信托法》中的公益信托,反之亦然。但是无论是慈善信托还是公益信托,目前在税法中均未能直接享有税收优惠政策。公益信托的制度之殇在于设立之难,而慈善信托在设立环节有所突破,却困于法律地位不明。本章将从税法视角切入,重新审视慈善信托与公益信托的关系。 诚如本书第三章所述,英美法是通过税法来调整和规制公益信托的。无论是美国法的501(c)(3)条款还是英国慈善法及其公益性检测规定,都体现出其规制思路:只有那些通过公益性检测的、具有慈善目的的信托方可获得法律上的免税组织的待遇;不仅自身收入得以享受所得税优惠,而且其设立者还有后续的捐赠人也可就其捐赠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资格。而大陆法中的公益信托则重在设立环节的许可,需要经过目的事业主管机关的审查和许可方得设立,一旦设立,在免税政策的获得上则比较简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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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信托还是慈善信托? 收藏
关键词:
出处: 公益信托与慈善信托专论
简 介:作为信托的一种特殊形式,公益信托体现出信托法的一般理念:所有权和利益相分离,信托财产的独立性、责任的有限性和信托管理的连续性,只因其目的公益性而与私益信托相区别。信托制度的功能包括财产管理、追求利润、员工福利、社会责任、事务处理、资金调度、风险管理等内容,可谓丰富。公益信托无疑是体现其承担社会责任方面功能的典范。除此之外,尤为重要的是,公益信托为私法主体从事公益事业提供了一种有效、简便的方式。私人可以通过公益信托来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共政策,公益信托成为委托人实践个人理想的管道。与非营利法人(例如基金会)比较,公益信托不仅同样具有资产分割的风险阻隔功能,而且具有手续简便、执行事务灵活、节省费用等特点。各国立法相继确立这一制度作为实施公益慈善事业的可选途径之一。我国《信托法》中对于公益信托也作了专章规定,但是时至今日,鲜有成功实践。2008年汶川地震之后,银监会办公厅发布了《关于鼓励信托公司开展公益信托业务支持灾后重建工作的通知》,对于公益信托的设立、信托文件的必要条款、受托人职责、财产使用和监管等问题予以明确。实践中也出现了长安信托“5·12抗震救灾公益信托计划”,尝试以公益信托方式促进灾区的教育事业的重建和发展。2014年底,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大力推动慈善信托试点,可以乐观地预见公益信托将逐渐为公众所接受,并开创公益事业的全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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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法》中的慈善信托 收藏
关键词:
出处: 公益信托与慈善信托专论
简 介:2016年9月1日实施的中国《慈善法》专章规定了慈善信托,旨在激活信托机制在慈善领域的运用。尽管与《信托法》的相关规定有叠床架屋之嫌,但是无论怎样,一种崭新的从事慈善事业的路径得以因此确立并为实践所争相采用,无疑利大于弊矣。迄今为止,已经有二百多支慈善信托在各地纷纷备案成功,而且有不少已经开始执行公益项目。然而,《慈善法》囿于慈善领域基础法律的定位,对于慈善信托的规定只能浅尝辄止,大量规范依然要遵循《信托法》之规定。但是即便有《慈善法》和《信托法》的相关规定,在法律事实层面尚有太多问题未能明确而造成实践中的重大障碍,诸如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和分别管理的相关规则(尤其是慈善组织担任受托人的情形之下)、非货币财产设立信托的财产转移方式与公示方式、慈善信托受托人为多人时的备案受阻、慈善信托的备案事项变更规定不明确、慈善信托监察人制度的语焉不详、共同受托人的权限及义务责任、受托人亲自管理信托事务的义务与某些权限的转委托、受托人的义务标准、慈善信托的募捐资格问题、慈善信托的税收政策等等,不胜枚举。本章将着重阐释《慈善法》中的慈善信托,并意图厘清其与《信托法》中的公益信托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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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上的公益信托规范 收藏
关键词:
出处: 公益信托与慈善信托专论
简 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颁布实施之前,关于“charitable trust”在中国的移植都是以《信托法》为依据,大量参考了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相关规定,故采取的亦是“公益信托”的表述,而笔者亦认为此表述更为贴切与具有法律规范意义。但是《慈善法》的出台,以专章形式规定了慈善信托,这就在立法史上出现了一个非常具有特色的现象:在一个国家的立法体系中,同时出现公益信托和慈善信托两个法律术语,并且由不同立法予以规定。对两者关系的厘清将有助于法律的适用,也得以窥探信托机制在公益慈善领域的应用之道。200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专章规定了公益信托,确立了公益信托的具体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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