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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报告(2018~2019) 收藏
简 介:本书深入分析贵州国有企业2018~2019年履行社会责任的总体情况及存在的具体问题;从经济、生态、文化建设几个视角剖析国有企业履责现状、发展特征及存在的问题;详细描述黔东南州、黔西南州和贵安新区国有企业的总体情况及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指出履行社会责任的困境与问题;选择贵州省2018年创新工作突出的茅台集团、瓮福集团、开磷集团、产投集团、贵绳集团等10家企业作为样本,详细介绍10家国有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的主要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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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报告(2018~2019) 收藏
作者: 郭丽 主编 周芳苓 吴月冠 副主编 出版时间:2019年10月
简 介:本书深入分析贵州国有企业2018~2019年履行社会责任的总体情况及存在的具体问题;从经济、生态、文化建设几个视角剖析国有企业履责现状、发展特征及存在的问题;详细描述黔东南州、黔西南州和贵安新区国有企业的总体情况及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指出履行社会责任的困境与问题;选择贵州省2018年创新工作突出的茅台集团、瓮福集团、开磷集团、产投集团、贵绳集团等10家企业作为样本,详细介绍10家国有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的主要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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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收藏
作者: 郭丽 主编 周芳苓 吴月冠 副主编 出版时间:2019年10月
关键词:
简 介:本书是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党建研究所与贵州省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所、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贵州省社会科学院法律研究所等多部门合作形成的集体研究成果。本书对贵州省国有企业2018年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和总结,选择黔东南州和黔西南州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作为样本进行具体分析;选择茅台集团、瓮福集团、开磷集团进行随机抽样问卷调查。总的看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推动下,贵州省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特别是在脱贫攻坚、生态建设、科技创新中举措有力,在社会上得到高度认可和赞誉,实现了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的高度统一。 国有企业不仅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履行社会责任的“火车头”“先锋兵”。履行社会责任已成为国有企业共识,随着中央中心任务的推进和贵州省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战略的实施,贵州省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履行也伴随着中心任务而实施。随着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落实,贵州省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将发生一些内容上的变化;随着科技创新认识的进一步提高,贵州省国有企业将实现转型升级;随着贵州省品牌建设促进会的成立,贵州省国有企业品牌将再创新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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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国有企业生态责任研究报告 收藏
简 介:本报告对近期贵州省国有企业生态责任进行了聚焦研究。从尽好主业环保义务、建好周边环保环境、供好绿色产品和服务三个方面对贵州省国有企业生态责任履行情况做了概述分析。认为贵州省国有企业生态责任取得系列经验成效,包括充分发挥党组织生态保护堡垒作用、带头履行企业生态责任、切实担当地域环境治理砥柱、稳妥应对环境历史问题等四个方面的经验成效。报告进一步分析认为,贵州省国有企业生态责任存在系列困难问题,包括妥善处理好历史贡献与历史欠账问题、妥善处理好企业发展与邻避困境问题、妥善处理好企业生态责任与环境损害复杂因果关系问题、妥善处理好企业生态责任与生态成效共享问题、妥善处理好企业生态责任与经济效益问题等五个方面的困难问题。提出改进贵州省国有企业生态责任有关建议,包括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与驻地党组织的生态协同、坚持原受益主体共同应对生态历史欠账、加强宣传和利益分享机制破解邻避困境、加强行业和区域建设共同履行生态责任等四个方面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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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大华 主编 张可 执行主编 罗以洪 陈加友 吴月冠 陈讯 副主编 出版时间:2019年05月
关键词:
简 介:1月12日 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将贵州发展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从财税、投资、金融、土地、人才等方面给予一系列优惠政策,为贵州科学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小康提供政策支撑。 11月9日 贵州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信息产业跨越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12〕27号),明确“构建以贵安新区为核心,贵阳市、遵义市为两极,多地协同发展的‘一区、两极、七基地’产业格局”,全力抢占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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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数据地方性法规文件汇编(2012~2018) 收藏
作者: 吴大华 主编 张可 执行主编 罗以洪 陈加友 吴月冠 陈讯 副主编 出版时间:2019年05月
关键词:
简 介:第一条 为推动大数据发展应用,运用大数据促进经济发展、完善社会治理、提升政府服务管理能力、服务改善民生,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大数据发展应用及其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大数据,是指以容量大、类型多、存取速度快、应用价值高为主要特征的数据集合,是对数量巨大、来源分散、格式多样的数据进行采集、存储和关联分析,发现新知识、创造新价值、提升新能力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服务业态。 第三条 大数据发展应用应当坚持统筹规划、创新引领,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共享开放、保障安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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