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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区的经济(下) 收藏
作者: 黄正林 张艳 宿志刚 著 出版时间:2018年08月
关键词:
出处: 民国河南社会经济史(全2册)
简 介:抗战结束后,为迅速恢复工商业经济,中共中央沿袭抗战时期的工商业政策,制定了保护民族工商业不受侵犯,实行营业自由与公平交易的政策。1946年中共中央在“五四指示”中强调:“除罪大恶极的汉奸分子的矿山、工厂、商店应当没收外,凡富农及地主开设的商店、作坊、工厂、矿山,不要侵犯,应予以保全,以免影响工商业的发展。不可将农村中解决土地问题、反对封建地主阶级的办法,同样地用来反对工商业资产阶级,我们对待封建地主阶级与对待工商业资产阶级是有原则区别的。有些地方将农村中清算封建地主的办法,错误地运用到城市中来清算工厂商店,应立即停止。”在1947年10月的《中国土地法大纲》中,又规定:“保护工商业者的财产及其合法的营业,不受侵犯。”这样,中共中央就以法律形式明确了保护工商业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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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区的经济(上) 收藏
作者: 黄正林 张艳 宿志刚 著 出版时间:2018年08月
关键词:
出处: 民国河南社会经济史(全2册)
简 介:抗日战争胜利后,河南各解放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继续实行减租减息政策。老解放区的减租减息运动,经过复查更加深入;新解放区减租减息运动也普遍展开。1945年11月7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减租和生产是保卫解放区的两件大事》的指示,要求不失时机地开展减租和生产两件工作,“务使整个解放区,特别是广大的新解放区,在最近几个月内(冬春两季)发动一次大的减租运动,普遍地实行减租,借以发动大多数农民群众的革命热情”。为了贯彻这一指示,晋冀鲁豫中央局在河北省邯郸县的峰峰召开扩大会议,决定立即在全区重点开展反奸反霸、诉苦清算、减租减息和生产运动,发动群众支援自卫战争。豫北地区大部分是新解放区,由于日伪长期统治,土地有些被伪顽人员霸占,有些在荒年时被贱价兼并,中农、贫农丧失了大量土地。根据中共中央指示,长垣、浚县、博爱、武陟、沁阳、修武、温县等新收复区迅速做出部署,首先开展了反奸清算、诉苦复仇斗争,成千上万的群众参加了斗争,将罪大恶极的汉奸分子和恶霸地主逮捕归案,没收其财产分配给贫苦农民,并初步调整负担方法,筹集粮食赈济灾民。在反奸清算告一段落,群众得到初步发动的基础上,及时地转入了减租减息运动。通过斗争,在经济上减轻了广大贫苦农民所受剥削,从汉奸、恶霸、地主手中收回了土地、耕牛、农具、粮食等生产和生活资料,提高了农民的经济地位,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比较而言,老解放区经过抗战时期的减租减息斗争,农村的剥削势力已大大减弱,土地关系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例如据滑县70个村的统计,从1944年4月到1945年1月,原1066个佃户由人均1.5亩地增加到2.4亩,增长60%;原809户贫农中,有227户上升为中农;地主普遍出卖土地以赔偿群众的损失。所以,老解放区主要是复查减租减息工作,调整不合理的租佃关系和土地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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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统治区的经济(下) 收藏
作者: 黄正林 张艳 宿志刚 著 出版时间:2018年08月
关键词:
出处: 民国河南社会经济史(全2册)
简 介:为使沦陷区日伪资产有序接收,战后国民党政府制定接收敌伪产业处理办法,规定各区接收之厂矿公司,均按其性质分别加以处理,主要方式如下。(1)“凡属国人或盟邦人民产业被敌伪强占或强买者,一俟人民申请,均予查明发还赎还。”即凡战前属中国人民的工矿企业均应查明后归还原主人。(2)“凡属纯粹伪产业而其性质合于国营条件者,分别交由资源委员会中纺公司、中蚕公司或其他主管机关接办经营。”即日伪经营的工矿企业收归国有。(3)“纯属敌伪产业而其性质合于民营条件者,则由各特派员办公处尽量以标售方式交予民营。”政府主张除各方合乎国营条件的企业外,尽量交由私人经营之。(4)“前项厂矿公司,在已决定处理而尚未标售以前,则均由各区特派员办公处暂行保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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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统治区的经济(上) 收藏
作者: 黄正林 张艳 宿志刚 著 出版时间:2018年08月
关键词:
出处: 民国河南社会经济史(全2册)
简 介:我国以农立国,“农民占国民绝对之多数,农业为中国经济之骨干。农业发达,农村繁荣,农民有其购买力,然后工业有所凭借,社会得以安定”。故发展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为战后国民党政府所重视。1945年8月8日,国民政府制定《收复地区政治设施纲要草案》,要求新收复之日本占领区,大力发展农业生产,“举办农具、耕牛、种籽、肥料、合作贷款,救济贫民,恢复生产力”。倡导民众垦殖,推广棉田及经济林场。“供应化学肥料、优良种籽及繁殖役畜,改良畜种。”修筑堤防水闸,兴修水利。接管日伪农林、水利机构,督导各地农业生产。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财政部根据国民党六届三中全会决议制定“经济改革方案”,提出发展农业办法如下。(1)改革农地之分配关系,推行“二五减租”(即佃农应缴地租一律照租约或本年约定之应缴额减1/4,即25%)。(2)“举办集体农场,利用新式机器及方法,增加生产,以示范于农民,并扩充农业试验研究场所,以增进生产技术。”(3)修建水利工程。(4)扩充合作社及互助社等组织,以便利农贷,减轻农民所受高利贷之压迫。(5)发展林业和畜牧业,以增加农民收入和农业生产之后劲。(6)积极普遍建立仓储制度等。1946年4月29日,国民政府公布《各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督导兴修办法》,要求各省对应修复或改善、应添建或扩建之农田水利工程,迅速勘测设计,“省政府应择工程地位适宜经济价值而其所需经费较大,为民力不宜举办者,筹款兴修,以资示范倡导”。一般小型工程,由省府督导各县兴建。国民政府发展农业的改革方案及农田水利工程兴修办法,为河南省政府加强农业生产提供了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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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共力量在河南的消长 收藏
作者: 黄正林 张艳 宿志刚 著 出版时间:2018年0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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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民国河南社会经济史(全2册)
简 介:1937年7月7日全面抗战爆发,1938年6月6日,当时的河南省会开封沦陷,河南省政府被迫迁至镇平县。后几经迁移,于1945年4月迁避至卢氏县朱阳关。迁往朱阳关的有省政府及四厅(民政厅、财政厅、建设厅、教育厅)、八处(秘书处、会计处、警务处、田粮处、交通处、卫生处、文秘出、人事处)等机构。随着河南省政府迁驻朱阳关,省内其他独立机关也先后迁入卢氏县的其他乡镇,如河南农工银行总行及其钞票承印公司入驻文峪乡窑子沟,国民党中央考铨部豫陕冀鲁皖铨叙处驻县城附近的灰胡同村,河南省高等法院驻代家村、南窑村等。日本投降后,遵照1945年9月陆军司令部训令政字15号关于各“省市辖区内一切行政与事业机构,由各该省政府主席接收”的命令,河南省政府主席刘茂恩、秘书长齐真如、民政厅厅长杨一峰、财政厅厅长孟昭瓒、教育厅厅长王公度、建设厅厅长杨觉民等,跟随国民党军队从朱阳关出发,于9月16日到达开封,河南省主要政府机构回迁完成,开始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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