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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介:多瑙河流域几乎覆盖整个中东欧地区,是中东欧多国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国际性河流。本书围绕“一带一路”倡议与欧盟多瑙河地区战略对接这一主题展开研究,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重点介绍了“欧盟多瑙河地区战略”;第二部分“中国倡议与欧盟多瑙河地区战略对接的可行性”转入了对中国参与多瑙河次区域合作机遇与挑战的具体考量;第三部分对中国“16+1合作”、“一带一路”倡议和多瑙河次区域的战略对接提出了一些具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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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收藏
作者: 龙静 刘作奎 姬文刚 著 出版时间:2018年10月
关键词:
简 介:在“16+1合作”与“一带一路”倡议不断推进的作用下,中欧关系正面临着新的变化。一个更加多层次、宽领域的复合全面的中欧关系正在成形,它既包括中国与欧盟在战略层面上的合作,也包括中国与各个欧洲国家在政治与经贸关系上的积极互动,还新增了中国与欧洲次区域之间的合作。中国与欧洲次区域之间的合作顺应了欧洲次区域内国家的发展需求,也和欧盟近年来开展的针对次区域设立的发展战略方向一致,更是中国积极寻求中欧关系新亮点和新维度的积极尝试。 多瑙河次区域和中国提出的“16+1合作”与“一带一路”倡议在地缘方面有着很大的重合度。该次区域中的11个国家是“16+1合作”的参与国和观察员国,9个国家与中国签署了“一带一路”合作谅解备忘录。和中国在“16+1合作”中选定的16个中东欧国家相比,多瑙河次区域内的各国之间的发展需求更加趋同,可以开展的跨境合作项目更加显见。而从2010年开始由欧盟设立的多瑙河区域战略则为中国的参与指明了合作的重点领域,明确了该地区内推行的规则与标准,搭建起了各国之间交流协商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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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倡议与多瑙河战略对接的具体建议 收藏
作者: 龙静 刘作奎 姬文刚 著 出版时间:2018年10月
关键词:
简 介:应该说,总体上中国倡议与多瑙河次区域的战略对接还仅停留在中东欧多个国家的积极提议上,中国与欧盟之间在现有平台内的合作还处于初期阶段。鉴于上文所述,中国倡议与欧盟对多瑙河次区域设立的发展战略拥有一些适宜的对接条件,双方的战略对接可以从以下角度入手,推进实实在在、互利共赢的合作。 第一,确定对接的基本原则和对接策略。鉴于欧盟在多瑙河次区域合作领域多年来的主导地位,中国在对接中可遵循“欧盟为主,中东欧国家为重”的合作原则。“欧盟为主”是指以欧盟设立的优先领域和项目库为合作主要方向,以欧盟设定的评估体系为主要参考依据,以欧盟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为参与合作的主要规范。“中东欧成员国为重”则是指重视中东欧各国在多瑙河开发治理上的需求、突出中东欧国家要求中方参与的意愿、侧重与中东欧国家在具体合作中的互动,以及发挥中东欧欧盟成员国在布鲁塞尔的作用。从对接策略来看,建议采用“连点成线”、“以点带面”的合作路径,即以传统的双边合作方式,推动与多瑙河沿岸中东欧国家在内河航运、周边基础设施建设、水文水利等领域的合作。待这些合作项目进入收获期后,彼此串联,共同构成中国对于多瑙河次区域多方位、多角度、持续性的支持和投入,成为中国在中欧关系框架下支持欧洲一体化进程、支持各个次区域平衡发展的有力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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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多瑙河地区战略对接的可行性 收藏
作者: 龙静 刘作奎 姬文刚 著 出版时间:2018年10月
关键词:
简 介:2017年5月,“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召开。包括希腊总理、匈牙利总理、波兰总理、塞尔维亚总理暨当选总统在内的多国领导人同中方共同发布联合公报。其中强调,国际、地区和国别合作框架和倡议之间沟通协调能够为推进互联互通和可持续发展带来合作机遇。同年11月,第六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在匈牙利首都布达佩斯举行。出席会议的中国国家总理李克强在发言中指出,“16+1合作”已经经历了建章立制、夯基筑台,积厚成势、收获颇丰,同舟共济、共同发展的五年,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基础更加坚实、方向更加明确、动力更加强劲,同时,李克强总理还代表中方提出了几条具体建议,包括做大经贸规模、做好互联互通、做强创新合作、做实金融支撑,以及做深人文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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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倡议与欧盟多瑙河地区战略对接研究》引言 收藏
作者: 龙静 刘作奎 姬文刚 著 出版时间:2018年10月
关键词:
简 介:2012年,中国政府正式提出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即“16+合作”机制),并以每年一次中国总理和16个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作为引领和推动合作的核心动力。2013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又先后提出了构架“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倡议。这个被概括为“一带一路”的中国倡议涵盖了整个亚欧大陆以及周边地区,成为将中国经济发展与世界经济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实现“互利共赢”这一中国发展理念的核心战略。 “16+1合作”机制与“一带一路”倡议虽然提出的时间略有先后,覆盖的合作地域也有很大不同,但却存在着以下的共同之处:首先,都给予了中东欧地区极高的重视。“16+1合作”是中国拓展与欧洲内部次区域合作的首个试点性合作机制。作为一个直接针对中东欧地区的合作机制,它以中国与中东欧国家长期积累的外交与政治关系为基础,以双方互补的发展需求为契机,力图将中国与中东欧地区各国的经贸关系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同样,在“一带一路”倡议中,中东欧地区亦居于重要地位。从地缘角度来看,无论是通往欧洲的海上航线还是贯穿欧亚的陆上通道,中东欧地区都位于进入欧洲的门户位置。从合作的条件来看,中东欧国家法制健全,政局稳定,政治与经济安全系数高,同时又处于经济发展的上升期和市场需求的扩大期,在“一带一路”倡议的沿线国家整体运营风险评估中属于低风险、宜投资的对象。其次,两大框架都以“互联互通”作为合作的优先领域和重点方向。属于互联互通范畴之内的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法律制度的协调和便利化、人文交流的增进等是两大框架共同致力推动的具体合作领域。最后,两大框架都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和“互利共赢”作为合作的基本原则。换句话说,尽管这两大框架都是由中国政府倡议的,但是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种开放式的态度,积极鼓励参与各国和沿线各国将中国倡议与本国、本地区的发展规划相衔接,使得双方的合作能够同时建立在中国的产能优势和各国的发展需求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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