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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政策与法规 收藏
作者: 祁述裕 主编 马治国 党雷 金邦庆 副主编 出版时间:2018年12月
关键词:
出处: 十八大以来中国文化政策与法规研究
简 介:随着中国社会、经济、文化的快速发展以及国际化程度的不断加深,文化软实力在国家综合国力中的重要性日渐提升,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构建结构合理、层次分明的文化人才队伍,充分发挥文化人才的能力和效力,是全面推进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新时期文化系统通过长期不懈的规划统筹、制度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努力造就一支德才兼备、锐意创新、结构合理、规模宏大的文化人才队伍,取得了显著成就,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和组织保障。 2006年9月,我国第一个关于文化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颁布,文化发展被纳入国家发展的总体战略加以统筹规划。2012年,全国文化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文化改革发展的重大部署,以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为目标,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从业务建设和基础建设两个方面开展工作,开创了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新局面。2016年末,纳入统计范围的全国各类文化(文物)单位31.06万个,比上年末增加1.15万个;从业人员234.81万人,增加5.37万人。其中,各级文化文物部门所属单位66029个,增加319个;从业人员66.10万人,增加1.56万人。由此可见人才是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要素。人才建设是文化建设内容中的根本。要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离不开一支素质优良的文化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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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对外交流与贸易政策法规 收藏
作者: 祁述裕 主编 马治国 党雷 金邦庆 副主编 出版时间:2018年12月
关键词:
出处: 十八大以来中国文化政策与法规研究
简 介:经济一体化,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也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文化作为支柱产业之一,其重要性越来越凸显。文化贸易作为新的国际贸易形态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经济和文化的双重意义。文化贸易的基础研究不仅有助于国际贸易领域的补充与完善,更有助于我国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符合当前我国国情、区情的文化贸易发展战略,最终促进中国对外贸易向高层次发展。
¥ 13.62 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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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监管政策与法规 收藏
作者: 祁述裕 主编 马治国 党雷 金邦庆 副主编 出版时间:2018年12月
关键词:
出处: 十八大以来中国文化政策与法规研究
简 介:有关政府介入文化市场的活动在学术界有诸多表述,例如“文化市场管理”“文化市场法治化管理”“文化市场监管”等。本书倾向于使用“文化市场监管”的概念,主要基于如下考量。第一,文化市场监管比文化市场管理的范围更宽广,除“管理”之外,还包括“监督”,而“监督”不仅体现了维护市场信用和秩序,也为公众参与管理留出空间;第二,文化市场监管与文化市场法治化管理这一概念相比更全面,包括行政机关事前监督与公众参与监督,包括法律手段及其他调控手段的运用;第三,文化市场监管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概念相比,前者的内容更丰富,后者是前者的管理方式之一。 近年来,“文化市场监管”的提法也频繁出现在党和国家的重要文件中。例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切实加强文化市场监管,有效遏制违法有害信息传播。”又如,2012年5月文化部发布的《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多处使用“文化市场监管”一词:“完善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全面提升文化市场监管能力”“全面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强化农村、边境文化市场监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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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 收藏
作者: 祁述裕 主编 马治国 党雷 金邦庆 副主编 出版时间:2018年12月
关键词:
出处: 十八大以来中国文化政策与法规研究
简 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文化产业的定义是: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 我国对于文化产业的概念明确在官方文件中指出的是2003年9月4日文化部签发的《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文化产业是指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结合这一概念,文化产业的特征应是以产业化作为手段来发展文化事业,以文化为资源来进行生产,向社会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目的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文化产业一般是与公共文化事业相对的概念。文化事业单位主要靠政府扶持、社会赞助,为公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产业单位则主要面向市场,依法经营,自我积累,自我发展。它是社会发展到一定时期,文化与经济逐步融合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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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保护政策与法规 收藏
作者: 祁述裕 主编 马治国 党雷 金邦庆 副主编 出版时间:2018年12月
关键词:
出处: 十八大以来中国文化政策与法规研究
简 介:我国有着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文化遗产体现着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的文明历史和对人类文化的巨大贡献。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必然要求。文化遗产保护包括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以宪法为依据,以《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两个基本法律为主干,在中央立法上,首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通过文化遗产保护法的基本法,在基本法中制定空间条款,为国务院出台文化遗产保护的行政法规预留空间,并与之相互协调、配合;然后以此类推,由相应的有权机关制定规章、规范性文件;在立法上,地方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有特色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通过国家一元多层级的立法体制,文化遗产保护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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