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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门票价格优化研究:云南案例实证 收藏
简 介:景区作为主要的旅游吸引物,是旅游目的地建设的主要内容。但一些地方在经济利益驱动下,不顾风景名胜旅游资源不可再生的特殊性,违规建设,错位开发,导致风景名胜旅游资源破坏严重,尤其是一些旅游景区门票价格不断上涨,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热议。本书从云南省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管理现状入手,围绕云南旅游景区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价格机制、形成机制、补偿机制的优化等方面展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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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门票价格优化研究:云南案例实证 收藏
简 介:景区作为主要的旅游吸引物,是旅游目的地建设的主要内容。但一些地方在经济利益驱动下,不顾风景名胜旅游资源不可再生的特殊性,违规建设,错位开发,导致风景名胜旅游资源破坏严重,尤其是一些旅游景区门票价格不断上涨,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热议。本书从云南省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管理现状入手,围绕云南旅游景区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价格机制、形成机制、补偿机制的优化等方面展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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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收藏
关键词:
简 介:附表1-1 云南省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分级管理目录省价格主管部门 附表1-2 云南省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分级管理目录州(市)价格主管部门 附表1-2 云南省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分级管理目录州(市)价格主管部门-续表1 附表1-2 云南省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分级管理目录州(市)价格主管部门-续表2 附表1-2 云南省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分级管理目录州(市)价格主管部门-续表3 附表1-3 云南省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分级管理目录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 附表1-3 云南省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分级管理目录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续表1 附表1-3 云南省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分级管理目录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续表2 附表1-3 云南省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分级管理目录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续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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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旅游景区资源补偿机制的优化 收藏
关键词:
简 介:目前在景区经营中,不重视环境保护、不参与地方生态建设、不能很好地协调与社区居民关系,对景区进行孤立式、“杀鸡取卵”式的开发,最终导致景区生命周期迅速衰竭,这样的案例并不少见。价格机制包括价格的形成机制和运行机制。本书拟借鉴资源价值补偿相关理论,以案例研究的方式,通过分析和总结景区开发中的生态补偿制度和相关利益主体补偿制度,优化景区利益补偿机制,构建科学合理的景区补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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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的优化 收藏
关键词:
简 介:结合云南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管理实际,运用相关价格定价研究理论,针对门票价格形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优化传统门票价格形成机制的基础上,构建既能促进旅游支柱产业形成和发展、保护性开发旅游资源,又能兼顾旅游者、景区经营者、当地群众和政府各方利益,与资源价值相符并能反映供求关系、动态调整、有升有降的门票价格形成机制,不仅对价格管理部门提升景区门票价格监管效能,而且对促进旅游景区的持续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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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定价机制分析 收藏
关键词:
简 介:云南省近年来在旅游景区价格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不仅进一步规范了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制定,切实加强了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监管,规范了门票价格审批行为,保持了门票价格总水平的稳定,而且创新了利用门票收入进行旅游资源价格补偿的做法,为云南旅游景区的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撑。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景区价格形成机制,有必要对当前云南省旅游景区门票定价的基本做法做理论上的梳理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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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管理现状及其分析 收藏
关键词:
简 介: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云南省的景区类型比较单一,公园及风景名胜资源开发利用较少,收费景区仅限于少数园林景区,且相对集中在省会昆明市内及市郊,门票价格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物价主管部门制定和管理。1953年,仅有3个公园经政府批准实行门票制,分别是大观楼公园0.03元/人次,翠湖公园0.02元/人次,圆通山公园0.05元/人次;上述门票价格一直执行到1983年。省内其他名胜古迹和游览参观点均不收门票,所需经费由当地财政全额拨款。 20世纪70年代末,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经昆明市革命委员会批准,在省内有一定影响力的昆明城郊的另外7个公园寺庙也开始实行门票收费制度,具体价格比照大观楼等公园,西山龙门、华亭寺、太华寺为0.02元/人次,金殿、黑龙潭、筇竹寺为0.03元/人次,圆通寺为0.05元/人次。1984年,为补偿公园各项费用开支,经昆明市政府同意,市物价局对门票价格做了调整,大观楼、翠湖调为0.10元/人次,太华寺、华亭寺调为0.05元/人次,并规定各公园月票每人每月为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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