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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研究在当代中国的变迁 收藏
简 介:本书详尽考察了当代中国人权研究的整体状况,并从人权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行政法、刑法及律师等多学科的角度,重点分析了与人权研究在当代中国变迁有关联的个案问题。试图揭示人权研究在当代中国变迁过程中的一些走向与规律,挖掘出人权研究的知识生产背后所折射的机理与特点,并为当代中国人权研究提供一些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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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研究在当代中国的变迁 收藏
简 介:本书详尽考察了当代中国人权研究的整体状况,并从人权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行政法、刑法及律师等多学科的角度,重点分析了与人权研究在当代中国变迁有关联的个案问题。试图揭示人权研究在当代中国变迁过程中的一些走向与规律,挖掘出人权研究的知识生产背后所折射的机理与特点,并为当代中国人权研究提供一些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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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视野下中国律师业的治理 收藏
关键词:
出处: 人权研究在当代中国的变迁
简 介:人权保障中的律师作用,自不待言。但律师的合法权益有时也受到公权力的侵害。因此研究律师业的自治与善治问题,是当代人权研究变迁中的重要一环。律师行业作为自由职业的典型,是最富有自治精神的职业群体。何谓自治?美国学者萨利托认为:“自治不难定义,它就是指我们自己治理自己。”所谓律师自治,即由优秀执业律师组成的律师协会,对律师进行自我服务、自我约束。在职业主义者看来,与一般的行业(occupation)相比,职业(profession)的主要特征在于专业性、公共性和自治性。在这三大基石中,“自治性”是职业最根本的特征,这使得它与其他行业彻底区分开来。医生如此,律师同样如此。正因为律师行业所提供服务的专业性,因此作为外行人的政府和社会公众要对其实行有效的监管将会存在一定的困难,其中最重要的困难就是信息不对称。是故,社会公众和政府一般将一定的规则权力交给律师行业本身。律师行业自治性的正当性来源于权力分立理论。律师行业是保证政府依法办事的重要力量。只有律师行业具有一定的自治性即独立性,才能够保证律师行业能够代表国家权力之外的力量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从而使得法律职业作为法治的“第三种推动力”成为可能。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吹响了我国新一轮司法改革的号角,作为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与公、检、法共同构成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重大工程不可或缺的四个车轮,律师制度的系统革新亦是改革事业的重要一环,需要一体推进。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对新时期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中国语境下的律师业如何实现自治,是影响律师业态发展且有顶层设计性质的重大议题。基于此,本章拟从律师自治与善治角度进行梳理与分析,并兼论律师如何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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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九)》第37条与权利保障 收藏
关键词:
出处: 人权研究在当代中国的变迁
简 介:以法律为业的律师,处于国家与社会联系关节之处,是依法治国架构中的重要角色。考虑到律师作为公民权利的代言人、维护者的特殊职业身份,尤其是考虑到控辩双方在法庭上对抗紧张等情况,现代国家在权力分配的原则上普遍对律师权利采取了较为宽松的控制方式,主要是通过民事或者行政责任的形式来调整律师执业过程中的过错或者故意行为,而较少采取刑事制裁来实现对律师之规制。但是,毋庸讳言,律师显然不应该成为法外公民,作为法律的最大“消费者”与受益者,律师更应该模范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修九”)第37条对于扰乱法庭秩序罪的修正,与律师职业群体中的 “较真派律师”遭遇,使得审视与反思较真派律师群体以及律师执业行为究竟应该在何种界限内被刑法所规制、刑法如何规制,显得极为紧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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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行政诉讼法完善的人权规制 收藏
关键词:
出处: 人权研究在当代中国的变迁
简 介:2014年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新行政诉讼法),很好地回应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呼声与期待,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制度创新,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大实践成果。 立法是思想和观念的交锋与妥协,是权力和权利的博弈与平衡,其根本目的在于保障公民权利与限制国家公权力滥用。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的宪法原则,也是我们党和政府以及全体人民的坚定意志与不懈追求。从程序法来看,新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在于解决行政争议、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从人权法角度来说,行政诉讼法主要是通过解决行政争议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并控制行政权力的滥用。但学术界,以往论者大多基于行政诉讼功能主义展开讨论,而鲜有从人权法角度对其作出思考与省察。因此,本章试图从人权法视野下的人权司法保障角度来论证如何完善新行政诉讼法以保障公民人权,颇具学术价值与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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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权的行政保护 收藏
关键词:
出处: 人权研究在当代中国的变迁
简 介:“尊重和保障人权”系普遍的人权观,不但与公民权利的落实息息相关,更与行政权的行使关系紧密。行政权随着国家职能的拓展,不仅已蔓延至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无不渗透,而且行政主体还可通过行使行政权去决定或影响公民人权具体实现与否。行使行政权的过程系一系列连续作用、一系列法律性或非法律性作用构成的复合的、连锁的行政作用的组合所形成的过程,是在时间序列上构成整体性、动态性的行政过程,所实施行为是行政主体为实现某一行政目的而作出的行政立法、行政计划、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诸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复合。而由于行政权是以国家公权力为后盾的,故行政主体于实施行政行为的行政过程所涉,无一不和人权息息相关,行政行为之行政目的,便应是实现人权保障之旨趣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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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人权规制 收藏
关键词:
出处: 人权研究在当代中国的变迁
简 介:刑事诉讼法承担着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双重使命。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自1979年制定以来,分别于1996年和2012年进行了修改。第一次修改距颁布实施该法17年,第二次修改距第一次修改16年,两次修改时间间隔上大体相同。新一轮刑事诉讼法再次修改是在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进行的,同时2012年第二次修改以来,现行刑事诉讼法实施后暴露出的一些问题为再次修改提供了时缘与动力。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颁布于1979年,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国家层面放弃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总结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制定了该法,抛弃了“文革”动乱年代公检法办案“无法无天”和“群众运动”的审判模式,把刑事审判工作拉回法律运行轨道。但刑事诉讼法的主要目的在于打击犯罪,保障人民民主专政,在保障被追诉人的人权方面有所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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