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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转向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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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介:无论是在《正义论》中,还是在《政治自由主义》中,罗尔斯的计划都是要为民主社会设计出一种适当的道德基础。在后期的《政治自由主义》中,罗尔斯改变的并不是公平正义的原则内容和制度意义,而是在将一些需要注意的基本事实(尤其是合理多元论的事实)和自由主义理论的实践作用考虑在内以后,如何来构想对它们的证明。本书对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转向进行了细致梳理,深入分析了其政治自由主义转向的内在逻辑和实践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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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转向 收藏
关键词:
简 介:无论是在《正义论》中,还是在《政治自由主义》中,罗尔斯的计划都是要为民主社会设计出一种适当的道德基础。在后期的《政治自由主义》中,罗尔斯改变的并不是公平正义的原则内容和制度意义,而是在将一些需要注意的基本事实(尤其是合理多元论的事实)和自由主义理论的实践作用考虑在内以后,如何来构想对它们的证明。本书对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转向进行了细致梳理,深入分析了其政治自由主义转向的内在逻辑和实践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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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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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转向
简 介:罗尔斯被许多人视为20世纪最重要的和最具影响力的政治哲学家。他的影响力主要体现在两本著作上——《正义论》(1971)和《政治自由主义》(1993),它们分别体现了他前(也属于成熟时期)、后两个时期思想发展的主要成就。这两部作品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或者说,罗尔斯的前后期思想有什么区别和联系,这是长期没有得到澄清,而且非常容易遭到误解的问题。在以往的研究中,“《正义论》和《政治自由主义》之间存在着的一贯联系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正义论》中对公平正义两个原则的证明与后期罗尔斯对正义而稳定的立宪民主政体的辩护,并不是两个漠不相关的问题,其间的一些差异更不预示着罗尔斯的思想发展分裂为前后两个漠不相关的阶段。罗尔斯是一位追求理论体系化的思想家,他的正义理论不仅是完整的(包括理论、制度和目的),而且自始至终都是一个整体。讨论后期罗尔斯的转向,实际上就是要澄清《正义论》和《政治自由主义》这两部作品中的各个论题之间是如何过渡的,以及应该如何来理解这种转化。因此,对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转向”的系统解释就不应该仅仅包括他的后期思想。当然,讨论罗尔斯的这一转向,最终还是要站在罗尔斯后期思想的立场,来反观罗尔斯正义理论的整体构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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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自由主义转向的实践逻辑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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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转向
简 介:在《正义论》的开端,罗尔斯就指出,他的计划是要为民主社会设计出一种最适当的道德基础,《政治自由主义》只是对这一计划的发展和扩展,而不是对这一计划的否定和背离。但罗尔斯认识到,《正义论》稳定性证明中的一些假设与自由主义的平等相抵触。为了解决其理论的内部紧张,罗尔斯在《政治自由主义》中修正的并不是公平正义的实质内容或原则,而是如何在具有深刻多元特征的西方民主社会的背景下来构想对它们的证明。具体而言,在自由民主社会的背景下,政治自由主义必须回答这样的一个问题:既然作为公平的正义被表达为一种政治的观念,作为独立而包容的政治领域内的价值,它能否为拥有不同完备性观念的公民们所接受,并成为他(她)们处理宪法根本和基本正义问题时进行公共证明的基础。对这个问题前半部分的回答涉及新的稳定性证明。重叠共识的理念的提出意味着罗尔斯对《正义论》中的稳定性证明做出了实质性的修正,这一修正成为其转向的标志;对这个问题后半部分的回答牵涉正义观念的社会功能。正是出于对公共性以及道德观念为证明(justification)和协议提供公共基础的可能性的关注,才引起了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转向,这是理解罗尔斯思想变化的另一条路径。后期罗尔斯的根本问题是追问在合理多元论的条件下,正义而稳定的立宪民主政体何以可能。罗尔斯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分为三个部分,通过把公平正义表达为一种政治的正义观念和对重叠共识理念的阐释,罗尔斯已经提供了前两个部分的答案,对这个问题的第三部分的答案涉及公共证明和公共理性的理念。重叠共识是对《正义论》一致性论证的实质性修正。相比之下,公共证明和公共理性的理念则是《正义论》中契约论证明的自然延伸,虽然这一延伸由于依赖重叠共识的稳定性变得更加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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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自由主义转向的内在逻辑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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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转向
简 介:后期罗尔斯做出政治自由主义的转向主要并不是由外在的批评,而是由其内部的矛盾所推动的。针对《正义论》第三部分稳定性证明,尤其是一致性论证的缺陷,罗尔斯在《政治自由主义》中提出了新的稳定性证明。他要论证,在合理多元论的背景下,自由民主社会中的公民能否从各自完备性观念出发来认可和支持政治的正义观念,从而为正义而稳定的立宪民主政体辩护。稳定性问题,在罗尔斯前后期的理论中均扮演了重要角色,亦是他政治自由主义转向的主要原因。从《正义论》中建立在康德道德哲学基础之上的稳定性证明到以重叠共识为目标的新的稳定性证明,这构成了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转向的标志。后期罗尔斯承认,政治的正义观念并不仅仅包含着公平正义,而是由一组具有相同特征的正义观念组成,也就是说,它们都是自由主义的观念。罗尔斯为自由主义的观念规定了三个条件:第一,某些自由、权利和机会的具体规定,它们都是民主政体中的人们所熟悉的;第二,这些自由的特殊优先性;第三,存在着许多措施,以确保所有公民都拥有充分适应于目的并使他(她)们理性而有效地运用其自由和机会的手段,不管他(她)们的社会地位是什么。罗尔斯承认,在任何实际的政治社会里,除了相互冲突的完备性学说之外,还存在着各种不同的自由主义的政治正义观念。罗尔斯对公平正义的重述实际上已经超出了公平正义的范围(虽然还在自由主义观念的限制之下):在修改后的稳定性证明中,罗尔斯关心的并不单纯是公平正义能否获得各种完备性学说的重叠共识,而是自由主义的正义观念能否获得重叠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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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自由主义转向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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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转向
简 介:《正义论》(1971年)出版后受到了来自各方的批评,这些批评中有一些是基于对罗尔斯正义理论的误解,但有一些却促使罗尔斯重新去思考和完善自己的理论体系。这些思考的结果就是他1993年的《政治自由主义》。稳定性问题,在罗尔斯一生的理论关注中均扮演着重要角色。在《政治自由主义》的导论中,罗尔斯就指出,《正义论》第三部分关于稳定性的解释与全书的观念并不一致,使得《正义论》中秩序良好的社会难以维持稳定,正是这个内部的不一致迫使罗尔斯后期做出政治自由主义的转向。之所以会出现这种不一致,是因为罗尔斯发现有必要认真对待现代西方社会宗教、道德与哲学的多元性问题。他认识到,有两条思考自由主义的途径:作为包罗万象的完备性学说(comprehensive doctrine),或者仅仅作为政治的观念。自由主义的完备性道德学说强调道德自律(康德的观点)或个体性理想(密尔的观点)的重要性。政治自由主义并不采纳这样一种涉及个人选择基础的广泛观点。依靠一套民主方案和个人权利体系,政治自由主义致力于(作为所有其他事务中的一种)基本的个人自由和政治自由的保障,拥有不同完备性观念的公民都能够支持这种保障个人权利体系的政治构架。在《政治自由主义》的导论中,通过对西方思想文化史的简短回顾,罗尔斯指出,现代西方社会中,无论是指导正确生活的宗教信仰,还是世俗道德自由主义,在它们之间都存在着深刻的分歧。他意识到合理多元论的事实乃是民主政治文化在立宪民主政体背景下长期作用的结果,但《正义论》却使得作为政治观念的自由主义太依赖于作为完备性道德学说的自由主义,仿佛只有主张完备性道德学说的自由主义才可以称为政治自由主义。为此,他转换了公平正义的表达(presentation)方式,将之表述成为一种政治的正义观念,以表明它同很多其他自由主义的政治原则一样,能够被广大范围内的公民们当作公共证明的共享基础。将公平正义表述为一种政治的正义观念,进一步促使罗尔斯做出许多其他的改变,要求罗尔斯在政治与非政治的观念之间做出区分,并且需要一组以前不需要的理念来解决稳定性问题。罗尔斯在《政治自由主义》中想要表明:自由主义是一种深度宽容的政治观点,它能够被不同完备性学说的支持者所采纳,作为它们重叠共识的核心,并为道德上和宗教上多元的民主社会提供共享的公共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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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论》中的原则证明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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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转向
简 介:在《正义论》中,罗尔斯从构成公平正义的一些基础性的直觉观念入手,随后介绍了公平正义的主要观念和契约论的证明方法,并通过与功利主义和直觉主义的比较,进一步阐述了公平正义的理论特征。《正义论》第一章的作用是,让读者在进入理论部分的原则论证之前先对公平正义的主要特征和基本思路有一个初步的了解。这种论述方式与人的认识过程是一致的。借鉴罗尔斯的思路,在进入他的证明之前,我们先考察公平正义的理论特征。这一章主要介绍公平正义的道义论特征和方法论特点。罗尔斯的证明方法被称为反思平衡,尽管罗尔斯正义论的方法不止一种,但反思平衡才是根本的方法,并且贯穿罗尔斯正义思考的始终。在《正义论》的理论部分,罗尔斯对正义原则的证明分为两个阶段:首先是对公平正义两个原则的概括,其次才是从原初状态出发的论证。一方面,在对照并且采纳某些直觉性信念的过程中,通过对正义原则的表述形式进行不断的完善,初步显示出公平正义两个原则的优越性;另一方面,在假定的一些能够被广泛接受的条件的约束下,表明原初状态下的各方会从理性人的视角出发在一组备选的原则清单中选择公平正义的两个原则。对正义原则的概括以及从原初状态出发的论证,属于同一个反思平衡的过程。这部分的内容在后期罗尔斯的思想发展中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正义论》中的原则证明是由不可分割的三个部分组成的。虽然理论部分的论证受到了更多的关注,但制度和目的部分的论证同样不可忽视。后期罗尔斯放弃了《正义论》中目的论证的大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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