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的作品
- 作品笔记(0)
- 作品书评(0)
-
新业态下商业健康保险的新兴模式研究 收藏
关键词: 商业健康保险 健康服务 商业健康保险新兴模式
简 介:本书由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组织撰写,分为总报告和专题报告共五个部分。总报告围绕商业健康保险新兴模式的需求研究展开研究讨论了中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现状、存在的不足,以及商业健康保险新兴模式的定位与发展方向、落实路径等内容。专题 报告一研究了商业健康保险新兴模式的供给,包括商业健康险新兴模式的基本定义、我国当前市场中的商业健康险发展新兴模式、商业健康险新兴模式面临的挑战、国际成熟市场健康险发展模式对我国的启示、对我国健康险行业的发展建议。专题报告二研究了商业健康保险新兴模式的需求,包括商业健康保险新兴模式的需求分析、各主体对于商业健康保险新兴模式的需求分析、商业健康保险新兴模式的发展潜力分析、商业健康保险新兴模式的发展方向。专题报告三研究了商业健康保险新兴模式的驱动因素,包括商业健康保险新兴模式发展及其特征、商业健康保险新兴模式的主要驱动因素、推动多主体参与商业健康保险模式创新、推动基本医保数据共享支持商业健康保险新兴模式创新、防范商业健康保险新兴模式风险、通过模式创新发挥商业健康保险机制优势。专题报告四研究了商业健康保险新兴模式的政策支持,包括可持续发展的商业健康保险新兴模式的判断标准、商业健康保险新兴模式政策支持的国内实践与国际经验、中国商业健康保险新兴模式政策支持途径与手段、相关领域间的政策协调与相关主体间的关系协调分析。 本书作者分工为总报告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秘书长俞建拖和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项目主任李阳、专题报告一作者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商敬国等、专题报告二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保险系主任和中国保险研究所所长魏丽、专题报告三作者为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朱俊生、专题报告四作者为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和学术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王国军。
¥ 53.4 试读
-
现代化视角下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 收藏
关键词:
出处: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基层治理
简 介: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从2013年7月习近平主席在湖北考察时提出“要好好研究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者之间的关系”,到两办文件的出台,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制度框架自此成形。在此后的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十九大报告以及2018年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一号文件中,三权分置改革的取向、内涵和实施方案进一步得到确认和明晰。 农地三权分置改革被普遍认为是改革开放后农村土地基本制度的第二次重大变革,备受关注和期待。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意义和方向,需要在国家现代化建设总体框架和历史进程中理解。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是整体现代化在农业和农村领域的反映,具体又体现在农业兴旺、农民富裕、农村繁荣、粮食安全、环境良好、城乡融合等政策目标上。这些目标,从长远看可以相互兼容和支持,但在短期内存在一定的矛盾冲突。土地承载了农村社会的生产生活,既是生产资料又是地理和空间基础,其重要性在农村社会远比在城市社会突出,因此农地产权制度很关键。农业农村发展是多要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仅靠土地改革本身对实现上述多重政策目标的作用有限。农地三权分置改革如何促进政策目标的调和,而不是激化目标之间的矛盾,需要十分审慎和精巧的操作。
¥ 16.16 试读
-
深化土地制度改革 促进城乡协同发展 收藏
关键词:
出处: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基层治理
简 介:2016年5月30~31日,由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主办、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协办的“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国际研讨会”在贵州省湄潭县召开。2016年是土地制度改革的攻坚克难之年。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对深化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后,农村各项改革扎实开展,相关试点有序推进。湄潭是我国农村土地改革的先行区和经验库,不仅诞生了“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经验,也是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试验区,并于2015年8月成功敲响了全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第一锤”。此时此地召开土地改革研讨会,对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具有重要意义。 参加会议的共有来自中央部委、智库、国际机构和地方政府部门的100多位农村问题专家、学者以及一线工作者。会议围绕“三块地”改革、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地改革和新型城镇化的关系、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构建和农村基层治理等当前农地改革的核心议题展开。
¥ 4.84 试读
-
关键词:
出处: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基层治理
简 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是新阶段我国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并明确提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为落实三中全会的改革要求,2014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决定在全国部分县(市、区)进行改革试点,并在试点地区暂时停止实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关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出让等规定,明确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前提下,允许存量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此后,2015年2月该项改革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北京市大兴区、重庆市大足区、浙江省德清县、贵州省湄潭县等15个县(市、区)在2017年底前可试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
¥ 9.94 试读
-
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国际比较经验 收藏
关键词:
出处: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基层治理
简 介: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一些国家和发展机构积极倡导以法律形式确认土地权利,从而在发展中国家掀起了一场推行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热潮(Lastarria-Cornheil,2007)。开展土地确权登记的主要依据是,社会各界认为有保障和可转让的土地权利是经济发展和扶贫的重要前提。 对个体土地所有者而言,土地确权登记不仅能够保障土地权利、简化土地交易,而且能提高获得信贷的能力,并且能增加土地在市场中的价值。对政府而言,土地确权登记是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能促进土地利用规划,为发展高效的土地市场提供基本依据,而且能刺激经济,从而增加农业产量,并为土地税收打好基础。对社会而言,它能促进国家土地资源的和平、有序和明智的利用。因此,土地确权登记一直作为保护土地所有者土地产权的重要机制而不断发展,以确保实现两个明确目标:经济发展和扶贫(Mitchell,2007)。
¥ 15.6 试读
-
关键词:
出处: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基层治理
简 介: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在该制度下,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家庭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这构成了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基本框架。改革开放伊始,这一制度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增产增收,并在短时期内实现了农民大规模脱贫。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指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三权分置”是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深化和创新。
¥ 14.28 试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