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识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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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姗
著
王红霞
副主编
出版时间:2018年03月
关键词:
出处:
经济法论丛(2018年第1期/总第31期)
简 介:法学的研究方法是从事法学研究过程中不断总结、提炼的,方法既有共识,又各具特色。法学的研究方法“以理性的,因而也是可检验和可控制的方式导向某一理论上或实践上的认识,或导向对已有认识之界限的认识”,“法提出了哪些问题以及应以何种思考方法回答这些问题都取决于法本身的性质和功能”。是否有固定成形的研究方法,可以说是衡量某法学学科发展成熟与否的重要标志。梳理经济法总论研究的发展脉络,不难发现,对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进行研究的方法论,得到了经济法学界相当程度的重视。
20世纪下半叶,法学学科发生了一次世界范围内的身份认同危机,法学界围绕法学研究的目的和方法展开了不受时空范围限制的广泛讨论。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欧洲私法讲席教授扬·斯密茨(Jan M.Smits)指出,“法学研究的发展态势——法学的外部研究方法占据上风——乃是一种危险的趋势”,“对于法学而言,我们具有充分的理由去重新发现法学的研究方法”。因此,笔者认为,于同样存在身份认同危机——尚未完全摆脱学科独立性质疑的经济法学而言,重新认识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既有必要亦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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