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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德的境遇 收藏
关键词:
出处: 公德论
简 介:蔡元培认为伦理学与修身书的不同在于前者“以研究学理为的”,而后者以“示人以实行道德之规范”为的。前文对公德的元理论加以研究,属于伦理学范畴;但由学理探究向躬行实践的跨越还需对公德赖以实现的现实条件和基本原理深入研究,为伦理学向修身书的转换奠定基础。公德至少具有三种表现形式:作为现代化理想,公德是一种必然;作为价值系统,公德表现为一种应然;作为社会秩序,公德必然落实于实然。公德的实然即公德秩序的达致是公德研究的归宿。而公德秩序的达致是公德价值系统在特殊社会情境下具体实践的结果,这需要进一步从时代视角,分析公德所面临的现实难题以探明公德秩序实现的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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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德的基础 收藏
关键词:
出处: 公德论
简 介:孟德斯鸠认为法和一切事物所可能有的种种关系综合起来就是法的精神。法的精神是法的基础,是法的理念的现实条件。在《论法的精神》中,他研究了民族国家的法律与其他各事物间的关系。孟德斯鸠也认为法广泛存在于一切事物中,一切存在物都有自己的法。前文研究揭示了公德作为价值观念的特殊性,然而,这种价值观念能否成为现实秩序,能否将其中蕴含的现代化道德理想现实化,就需要对公德与各事物间的关系进行深入研究。本书并不试图分析所有构成公德基础的诸事物,而专注于研究公德的社会文化基础。公德带有鲜明的中华文化特质,中华文化特别是儒家文化构成了公德的文化基础。中华传统文化富含丰富的公私观思想,尽管受专制主义制度所限最终发展成“崇公灭私”的封建道德观,但仍可通过现代化转型为公德的理论与实践提供思想基础;传统道德特有的推己及人的思维方式可生发出公德的推理方式;此外,信任是传统道德赖以发挥作用的心理基础,私人信任向公共信任的转化也为公德实践奠定了坚实的心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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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人的美德 收藏
关键词:
出处: 公德论
简 介:根据个体进入公共空间的方式以及个体与其所处群体关系的性质的不同,公共人可分为公众、陌生人、公民、工作人(职业人)、公众人物以及代理人等。不同类型的公共人并非截然不同的,相反,还经常相互重叠。例如,所有的公共人都带有陌生人的特性,都以陌生人的面貌出现;公众与公民都与个体的政治参与、公共参与密切相关,前者是私人参与公共生活获得公共性的方式,后者是现代民主政治的成果但有私人化趋向;在社会分工高度细分的现代社会,公共权力的代理人逐步职业化为职业人,而没有被职业化或者超出职业化要求的公共人通常被视为公众人物。 本书主要讨论三类公共人:公众、职业人和公众人物。公众是指通过非职业性政治参与和公共参与以规制公共权力沿着公共利益的轨道运行的公共人;职业人是指通过参与共同世界制作从而分有一定的公共权力的公共人;公众人物是指在特定公共空间中对公共权力有较多支配权或代理普通公众行使公共权力的公共人。对于公众而言,问题的关键在于是否有足够的内驱力参与公共生活,能否超越对自身利益的关切而达到对共同利益的关注,能否理性地表达对公共事务的意见,这需要勇敢、参与、理性的美德。对于职业人而言,公正(公道)、节制是主要美德。对于公众人物而言,荣誉、审慎既是一种美德,也是推动其他美德实现的动力。公共人的美德是公共性人格在不同类型的公共人身上所展现出来的优良品质,也是公德研究的重要内容。
¥ 19.07 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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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德的核心 收藏
关键词:
出处: 公德论
简 介:道德的焦点是价值判断,任何道德哲学研究都不仅要提供道德或善恶的可能性依据,还须提供道德或善恶的判断标准。公共空间伦理、人在公共空间中的存在方式构成公德之所以可能的依据,公德的规定性及其在人格上的集中体现决定了公德区别于其他道德形式特别是私德的根据。这些是公德本体论研究的重要内容。公德的判断标准既是人的实存方式的反映,也进一步表达人在公共空间中的理想追求。近代以公德为主要内容的国民性改造、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公德建设都力图使社会成员超越对个人私利的关注,培养对公共利益、公共事务以及国家与社会共同体的责任感,塑造公共性取向的人格特质。前章已阐明公共性人格是将公德的事实研究与价值研究统一起来的关键。公共性人格如何判定、公德特有的善恶判断标准为何,这些是本章的主要研究内容。
¥ 19.21 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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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德的本质 收藏
关键词:
出处: 公德论
简 介:苏格兰启蒙哲学家休谟将理性从道德中剥离出来,认为道德上的善恶“不是单单建立在对象的关系上,也不是被理性所察知的”。他否定了由“是”“不是”推出“应该”或“不应该”的论证逻辑,否定了从经验命题推出价值命题的合理性。根据“休谟法则”,由经验事实推导出道德价值涉及了一个逻辑上无法证明的跳跃。有人可能会由此推断,公德研究的目的是确立公共空间中的价值诉求和善恶标准,属价值命题,而公共空间伦理属经验事实,从公共空间伦理研究到公德研究存在由事实向价值的跨越。一方面,公德研究不能陷入公共空间中形态各异的道德表象的泥潭中,就此而言,上述推断有一定道理。但如果不考虑任何经验事实,我们也很难想象为何公德具有不同于私德的价值诉求和善恶标准,难道后者不正是由公共空间特有的经验事实所决定的吗?另一方面,将公德仅理解为价值命题,公共空间伦理仅理解为事实命题的主张是片面的。诚如前章所言,公共空间伦理的经验事实中隐含着道德价值,同样,公德的价值诉求和善恶标准既须建基于经验依据之上,也是理性之真与价值之善的内在统一。本章对公德的本质的研究仍未直接触及价值研究,而是力图在经验依据中夯实公德价值研究的理性基础,以期证明公德的事实命题向价值命题的逻辑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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