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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评论 收藏
作者: 薛化松 李玉 主编 林柏耀 冯冰儿 石永程 执行主编 出版时间:2020年0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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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介:剪淞居士稿 自来事之至微而至小者,每不知所戒也,正惟不知所戒,而至重至大之事,每失于至微至小之中而不自觉,何则?毁名败节者,嫖也;倾家荡产者,赌也;耗费钱财者,吃者也;废是失事者,吃烟游荡也。夫人而知戒矣!至于物之易起祸端而最耗精神者,莫如酒,而人独不知所戒者,则以微小而忽之也,微小而忽之,遂忘其戒矣。天下事酿成人患者,皆基之于微小,故人以为微小而不足戒者,我以为微小而必当戒。《五子歌》云“有一于此,未或不亡”,而酒亦居其一。虽自古以来,飨报奉祀、宴会宾客,酒亦在所必需。然而有为而需,非贪好者可比。兹之所谓戒者,非谓戒之而一滴不尝也,亦在人因时因事而自为节制耳,能有节制即得戒之方矣。孔子云:“惟酒无量,不及乱。”其言良有深旨也。在高明有识者,固不待戒而悉知自爱。惟乡市无知之辈、草茅蒙昧之流,恋其所好,恣其所欲,将见以酒而形神日损者有之,以酒而事端迫起者有之,以酒而祸害潜萌者有之,以酒而家业日促者有之,以酒而淫荒无度者有之,以酒而失时误事者亦有之。况酒为嫖赌之娸,其患为尤烈,乘醉而游,有兴则起烟花之念,任情以往,得意而至赌博之场,匪友从此相亲,正士因之日远,甚至街上随眠,身体糟蹋而不顾杯中癖爱,日用拮据而难堪。是酒之为物,始审之可以微小而不戒,继审之乌得以微小而不戒乎?然在好酒自解曰:“酒和血气,且所费不过数十文,是无伤也。”殊不知贪饮则伤气血,又何能和之有?而一日费数十文,十日即费数百文,一月则以千计,一年即成数千矣。积年即费数十千矣,安得谓之无伤哉?昔西人帅福守尝于租界内创立戒酒会公所,以劝西人共戒夫酒,而况华人尤为当戒哉!彼世之贪酒而好酒者知自爱而能自戒也,则不特可以培固其本元,抑可以节省其縻[靡]费,未始非获益之一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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