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比较视域下深圳自由贸易试验区法治政府建设
摘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必须坚持厉行法治,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而作为中国先行先试的改革试验田,深圳自贸区的发展实践没有高度发展的法治作为保障是不可能成功的。深圳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在诸多领域均担负着先行先试的责任。当前,广东自贸区法治政府的探索正在逐步深入人心,深圳在自贸区框架下的法治政府探索不仅有利于推动自贸区营造公平透明、法治化、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也为中国经济在新时代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了优秀的样本。在借鉴境外经验的基础上,我们不仅要妥善处理法治与改革的关系,实现改革法治化,也要深化行政体制机制改革,构建国际标准的行政管理体系,探索综合执法机制,构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体系,共同为深圳前海自贸区建设法治政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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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 一 现代意义上法治政府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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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自贸区框架下深圳法治政府建设的实践探索
- (一)保税区时期的深圳法治政府建设探索
- (二)自贸区框架下深圳法治政府的改革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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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境外自贸港(区)的法治政府建设经验
- (一)财税激励应当符合国际准则并作为短期工具使用
- (二)实行便利化导向的监管框架
- (三)建立灵活的管理体制
- (四)推动基础设施的专业化并谨慎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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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自贸区框架下深圳法治政府建设路径
- (一)妥善处理法治与改革的关系,以法治保障深圳自贸区改革创新
- (二)深化行政体制机制改革,对接国际先进行政管理体系
- (三)探索综合执法机制,构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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