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十三五”期间广州残障者就业状况与政策发展研究
摘要
“十三五”期间广州残障人士就业状况获得较大改观,就业促进政策也有了长足发展,主要表现为就业模式多元化,就业服务覆盖面扩大,就业支持更充分等。通过对广州残障就业状况的深入分析,笔者发现广州残障就业仍存在整体就业参与比例较低、就业服务获得率较低、就业质量欠理想、挂靠现象依然存在等问题。此外广州残障就业政策发展仍存在挑战:按比例就业的激励措施和岗位支持不足,支持性就业服务覆盖面和受益群体较为局限,辅助性就业支持和人员配比有待完善,个体就业创业渠道和支持形式较少,就业辅导员队伍有待进一步发展,就业培训系统性与岗位衔接不足,就业导向型的社会企业缺乏政策支持等。结合残障事业“十四五”发展新要求,建议加大按比例就业的激励措施,发挥社会组织力量大力发展支持性就业,支持新型集中就业形式的探索,强化辅助性就业功能,多元促进个体就业创业,加强就业辅导员队伍建设以及促进个性化的职业培训体系发展。
作者
廖慧卿 ,博士,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哈佛大学访问学者,研究方向为残障权利与社会政策。
张苑仪 ,华南农业大学社会工作2020级硕士研究生。
黄寅森 ,华南农业大学社会工作2020级硕士研究生。
Liao Huiqing
Zhang Yuanyi
Huang Yins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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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 一 研究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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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十三五”期间广州残障者就业状况
- (一)广州就业年龄段残障者人力资源概况
- 1.心智、视力和多重障碍者占比大,就业难度大
- 2.就业年龄段内中重度残障人占比将近80%,就业支持需求凸显
- 3.残障劳动力年龄偏大,就业推动难度大
- 4.受教育程度低,多处于次级劳动力市场,就业质量低
- (二)“十三五”期间广州残障者就业状况
- 1.政府部门招聘残障者的力度加大,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 2.支持性就业和个体就业创业支持加大
- 3.盲人按摩职业化,视障者就业形式日益多元
- 4.就业服务覆盖面拓宽,受益残障者增多,但服务获得率依然较低
- 5.用人单位对残障者的招聘态度更开放,但积极性较低
- (一)广州就业年龄段残障者人力资源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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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十三五”期间广州残障者就业保障政策体系的发展
- (一)广州残障就业保障模式多元发展,支持程度增强
- (二)按比例分散就业模式的积极保障色彩增强
- 1.灵活调整就业保障金征收基准
- 2.就业激励措施增多
- 3.明确残保金征收单位,优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职能
- (三)以福利多元模式推动支持性就业发展
- 1.加大经费支持,鼓励社会组织提供就业服务
- 2.培育就业辅导员队伍,为残障者及企业提供支持
- (四)降低集中就业的认证门槛,支持力度加大
- 1.取消福利企业的认证,降低集中就业准入门槛
- 2.税收优惠增大
- 3.支持形式多元,支持力度加大
- (五)辅助性就业基础得以夯实,服务形式呈现多元化特征
- 1.实现工疗站全覆盖,服务人数增多,减轻了家庭负担
- 2.资助标准提高,保障力度加强
- 3.引入社工服务,服务更加专业化
- 4.部分康园工疗机构就业功能加强,探索新的就业形式
- (六)个体就业从消极保障到积极保障,从名义支持到事实支持
- 1.扩展了个体经营的机会
- 2.给予税收优惠和费用减免
- 3.重视农村残障就业创业扶持
- (七)就业服务与其他就业支持日益完备,受众面扩大
- 1.职业培训类型增多,获益群体扩展
- 2.就业服务支持资金提高,就业培训、就业安全得到保障
- 3.就业信息网络化建设完善,知晓度大为提升
- 4.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大,培训质量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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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广州残障者就业支持政策的挑战
- (一)按比例就业的激励措施和岗位支持有待加强
- (二)支持性就业服务覆盖面不广,受益群体局限
- (三)辅助性就业支持不足,人员配比有待完善
- (四)个体就业创业渠道和支持形式有待完善
- (五)缺乏专业的就业辅导员队伍,就业服务质量不高
- (六)就业培训缺乏系统性,岗位衔接不足
- (七)就业导向型的社会企业有一定发展,但缺乏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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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十四五”时期广州残障者就业政策发展建议
- (一)完善按比例分散就业制度,增加激励措施
- (二)大力发展支持性就业,加强社会组织参与
- (三)完善集中就业政策,支持社会企业的发展
- (四)强化辅助性就业功能,加大就业支持
- (五)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促进个体就业多元发展
- (六)稳定残障就业服务队伍,加强就业辅导员队伍建设
- (七)加强系统化职业培训,促进培训与就业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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