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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治理的动力学分析:以湄公河地区为例
摘要
本文尝试提出了环境治理的“强力—利己—合法性”动力学框架,并据此分析了湄公河地区环境治理的三个历史阶段及主要的驱动力。20世纪80年代之前,环境治理总体上看仅仅是对自然灾害的一种被动防御,其主要驱动力量为物质环境强力和消极利己;20世纪80年代至20世纪末,国内环境管理体系开始了初设阶段,同时,次区域环境治理机制初步建立,这一时期的环境治理主要是出于对环境问题的回应和预防,由积极利己和人为强力驱动;进入21世纪,多层治理的环境合作在湄公河地区兴起,但是次区域也进入了低烈度环境冲突的频发期,由于环境治理的参与方日益多元,加之环境规范的扩散和内化,强力、利己、合法性三重动力都得以体现。此外,本文界定了湄公河流域的权力分配结构特征,提出今后湄公河地区环境治理应实现基于“环境责任”的治理。本文还提出未来湄公河地区环境治理应遵循多层治理取向、双层次博弈考量、利益敛合路径和俱乐部产品思维四条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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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目录
- 一 湄公河地区环境治理历史与动力的既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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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环境治理的动力学框架:“强力—利己—合法性”
- (一)强力
- (二)利己
- (三)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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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湄公河地区环境治理的历史与动力
- (一)20世纪80年代之前:作为附属地位的环境治理
- (二)20世纪80年代至20世纪末:国内环境管理体系建立,次区域环境治理机制兴起
- (三)进入21世纪:多层治理的环境治理兴起与低烈度环境冲突的频发期
- 1.多边合作机制的持续勃兴
- 2.国际环境条约的广泛接受
- 3.环境管理机构的独立化趋势
- 4.非政府组织影响力激增
- 5.低烈度环境冲突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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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未来的湄公河地区环境治理
- (一)湄公河流域的权力分配结构及特征
- (二)基于“合法性”驱动的湄公河环境治理
- (三)未来湄公河地区开展环境治理的思路
- 1.多层治理模式的应用:政府机制连同非正式、非政府机制协同推进
- 2.双层次博弈:国内与国际、全球与区域的良性互动
- 3.利益“敛合”的方案:环境治理议程与各方利益挂钩
- 4.“环境俱乐部产品”:防止环境治理中的搭便车现象
-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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