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农村环境治理主体重构的实践及逻辑
摘要
环境治理中的社会参与往往聚焦于组织型的社会力量,常常忽视或弱化了普通公众的功能发挥。兴桥村环境治理实践的研究发现,“谁养殖、谁管护”的属地管理规则和“以废易物”的废弃物回收规则,激发了社会力量参与环境治理的内生动力,推动了治理主体从行政权威向普通村民的重构。这种实践策略依赖于村民对于治理规则的认同,而规则认同依托于相应的组织机制、激励机制与互惠机制。这种地方实践提升了村民参与环境治理的内生性动力,并为创新农村环境治理的社会参与机制提供了“新的想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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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目录
- 一 问题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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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文献回顾与案例
- (一)文献回顾
- (二)案例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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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建构规则:激活社会何以可能
- (一)属地管理规则:“谁养殖、谁管护”
- (二)废弃物回收规则:“以废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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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培育认同:激活社会何以持续
- (一)组织机制
- (二)激励机制
- (三)互惠机制
- 五 结论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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