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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跨境金融合作的法律问题研究
摘要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三地经济合作日渐深入,跨境金融服务需求及其伴随产生的法律纠纷也日益增加。粤、港、澳三地法律体系差异较大,缺少顶层金融立法已经成为大湾区跨境金融发展的最大障碍。把这种多元体系从合作障碍转换成资源优势,以能够惠及各方利益的金融融合方向为突破口,以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统一金融市场为目标,通过寻找各方利益诉求的最大公约数,探索建立跨境金融法律纠纷的协同创新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作者
陈佳宁 ,珠海科技学院金融与贸易学院讲师,吉林大学南方研究院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在读,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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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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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金融纠纷的立法现状
- (一)内地法律法规
- (二)港澳地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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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金融纠纷的当前问题与法律分析
- (一)当前大湾区跨境金融纠纷解决存在的问题
- (二)大湾区跨境金融纠纷解决机制的顶层设计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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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完善粤港澳大湾区跨境金融法律制度的几点建议
- (一)制定法律作为大湾区跨境金融工作开展的最高指南
- (二)建立粤港澳大湾区跨境金融发展委员会
- (三)大湾区跨境金融机构试行“单一通行证”制度
- (四)建立大湾区跨境金融信息共享平台
- (五)推动“监管沙盒”协同监管创新
- (六)建立大湾区金融纠纷解决中心,统筹三地合作
- 四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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