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金融合作的法律问题研究

摘要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三地经济合作日渐深入,跨境金融服务需求及其伴随产生的法律纠纷也日益增加。粤、港、澳三地法律体系差异较大,缺少顶层金融立法已经成为大湾区跨境金融发展的最大障碍。把这种多元体系从合作障碍转换成资源优势,以能够惠及各方利益的金融融合方向为突破口,以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统一金融市场为目标,通过寻找各方利益诉求的最大公约数,探索建立跨境金融法律纠纷的协同创新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作者

陈佳宁 ,珠海科技学院金融与贸易学院讲师,吉林大学南方研究院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在读,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社会学。

参考文献 查看全部 ↓
  • 钟立国:《CEPA框架下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法律制度的协调与完善》,《广东财经大学学报》2020年第5期。
  • 《深圳前海法院与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签署诉调对接合作协议》,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594461500534678230&wfr=spider&for=pc,最后检索时间:2022年3月1日。
  • 亚洲金融智库编著《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发展报告(2019)》,中国金融出版社,2020。
  • 《2019年11月4日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简报会》,香港金融管理局网站,https://www.hkma.gov.hk/gb_chi/data-publications-and-research/legislative-council-issues/,最后检索时间:2022年3月1日。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金融合作的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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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 一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金融纠纷的立法现状
    1. (一)内地法律法规
    2. (二)港澳地区法律
  • 二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金融纠纷的当前问题与法律分析
    1. (一)当前大湾区跨境金融纠纷解决存在的问题
    2. (二)大湾区跨境金融纠纷解决机制的顶层设计思路
  • 三 完善粤港澳大湾区跨境金融法律制度的几点建议
    1. (一)制定法律作为大湾区跨境金融工作开展的最高指南
    2. (二)建立粤港澳大湾区跨境金融发展委员会
    3. (三)大湾区跨境金融机构试行“单一通行证”制度
    4. (四)建立大湾区跨境金融信息共享平台
    5. (五)推动“监管沙盒”协同监管创新
    6. (六)建立大湾区金融纠纷解决中心,统筹三地合作
  • 四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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