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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医疗决定权的域外镜鉴与私法构建
摘要
医疗决定权系指患者在医生所建议的治疗行为中做出医疗决定的权利。儿童权利的理论内涵嬗变与父母子女关系的立法价值变迁,构成了论证未成年人医疗决定权的底层逻辑:前者由“保护主义”迈向“解放主义”,彰显了尊重儿童人格独立和个性发展的核心内涵;后者历经了绝对父权主义、父母权利本位和子女权利本位的三次价值基础的转向,表明了现代父母的法律身份定位是儿童自治的“协助者”。英国成文法规则和判例法规则共同构筑的未成年人医疗决定权的双层规则体系较为成熟细致,为我国相关规则建立和相关规范解释提供了立法镜鉴。汲取权利意志理论和权利利益理论中的合理成分,可证成我国《民法典》语境下的未成年人医疗决定权,具体规则的构建路径可诉诸行为能力制度的缓和。
作者
秦琛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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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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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未成年人医疗决定权的理论基础
- (一)儿童权利的内涵嬗变与现实意义
- (二)现代父母子女关系的理念转换与内容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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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英国未成年人医疗决定权的双层规则体系
- (一)成文法规则:以年龄为基准的完全医疗决定权
- (二)判例法规则:以实际能力为基础的医疗决定权
- (三)自治的界限:未成年人拒绝治疗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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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我国未成年人医疗决定权的体系构建
- (一)未成年人医疗决定权的权利证成与规范依据
- (二)行为能力制度的缓和与具体规则设计
-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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