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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一体化的责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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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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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地方政府“管理服务者”的教育责任
- 一 地方政府责任定位的划分依据
- (一)现代政府承担着公共服务职能
- (二)地方政府发展本地教育的要求
- (三)地方政府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
- (四)地方政府推动经济发展的要求
- (五)政府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的要求
- 二 地方政府在教师教育一体化中的职责
- (一)完善相关的政策体系建设
- (二)加强相应的制度规章保障
- (三)推动教师的专业标准构筑
- (四)为工作提供物质财政支持
- (五)发挥好教师教育督导职能
- (六)宣传和引导优质生源从教
- (七)直接或间接提供教育服务
- (八)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的参与
- (九)组织和落实教师培训工作
- 三 地方政府落实相应责任的行动准则
- (一)转变管理理念:化“管制型”为“服务型”
- (二)成为各方信息的接收者、传递者、协调者
- (三)明晰各级各类管理部门和人员的权责范围
- 一 地方政府责任定位的划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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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高等院校“利益提供者”的教育责任
- 一 高等院校责任定位的划分依据
- (一)高等院校履行其基本职能的必然要求
- (二)院校师范类专业生存发展的必然要求
- 二 高等院校在教师教育一体化中的职责
- (一)为我国教育事业培养师资和提供教师进修培训
- (二)为开展教师教育一体化改革进行相关学术研究
- (三)严格落实执行国家教师教育一体化的政策要求
- (四)积极与中小学合作搭建教师教育协同创新平台
- (五)为有关培训活动提供合乎教师需求的教育内容
- 三 高等院校落实相应责任的行动准则
- (一)不断拓展教师教育综合性办学
- (二)始终坚守教师教育的办学底色
- (三)整合与优化教师教育内外资源
- (四)高度重视教师教育的发展规划
- 一 高等院校责任定位的划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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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中小学校“直接受益者”的教育责任
- 一 中小学校责任定位的划分依据
- (一)接受优质师资提高教学质量
- (二)组织开展在职教师校本培训
- (三)推进实施区域教师轮岗交流
- 二 中小学校在教师教育一体化中的职责
- (一)积极配合政府落实教师教育一体化政策
- (二)积极支持政府和高校开展教师教育改革
- (三)积极承担教师教育实践创新平台的责任
- (四)积极组织本校教师参与一体化培养培训
- (五)积极协助落实教师教育培训活动的任务
- 三 中小学校落实相应责任的行动准则
- (一)制定教师教育一体化相关的规章制度
- (二)营造教师教育一体化良好的文化氛围
- (三)校领导示范引领教师教育一体化工作
- 一 中小学校责任定位的划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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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一线教师“主体利益者”的教育责任
- 一 教师责任定位的依据:自身的专业发展需要
- 二 教师在教师教育一体化中的职责
- (一)树立正确的教师教育一体化观念
- (二)在教师教育中主动提升业务素质
- (三)在教师教育中潜心提升科研能力
- (四)在教师教育中积极提升职业道德
- 三 教师落实相应责任的行动准则
- (一)在教师教育中坚定理想信念
- (二)在教师教育中锤炼道德情操
- (三)在教师教育中培养扎实学识
- (四)在教师教育中孕育仁爱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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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乡村社区“利益相关者”的教育责任
- 一 乡村社区责任定位的划分依据
- (一)乡村教育发展促进乡村生产力提高
- (二)乡村教育发展赋能乡民的自组织性
- (三)乡村教育发展形塑健康的乡风文明
- (四)乡村教育发展助推公共服务的完善
- (五)乡村教育发展推动生态价值的探索
- 二 乡村社区在教师教育一体化中的职责
- (一)不断改善和加强乡村教师的薪资待遇和生活保障
- (二)不断加强乡村教师专业培训组织监管工作
- (三)不断协助参与乡村教师本土化培养工作
- (四)不断探索社区多元力量协同合作的有效路径
- 三 乡村社区落实相应责任的行动准则
- (一)转变主体认知:提高工作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
- (二)加强工作能力:深化乡村教师与地方政府交流
- (三)促进外部交流:鼓励与支持乡村教师向外互动
- (四)弘扬尊师重教:为乡村教师发展创造良好氛围
- 一 乡村社区责任定位的划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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