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扶贫对象的精准识别和动态调整
摘要
在30年的扶贫开发进程中,中国建立起了贫困县、贫困村和贫困户三级扶贫瞄准机制。2014年国家提出精准扶贫战略,扶贫对象的精准识别是精准扶贫的重要前提。在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建立之初,精准识别建档立卡遭遇识别不准的现实困境,政府通过开展“回头看”全面清查核实扶贫对象信息,并通过不断的制度完善和政策优化实现扶贫对象的“应退尽退”和“应纳尽纳”,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打下坚实基础。经过三年多的实践,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问题得到了有效的改善,但是扶贫对象的识别瞄准和动态调整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包括识别技术不完善和激励机制缺乏等,需要在制度设计和政策实施等方面进一步调整和完善。
作者
杨穗 //杨穗,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收入分配、贫困、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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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 一 引言
- 二 扶贫目标瞄准的主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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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中国扶贫瞄准对象的阶段性变化
- (一)县级瞄准
- (二)村级瞄准
- (三)个体瞄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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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的实践和完善
- (一)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初步建立
- (二)首轮建档立卡遭遇识别不准的现实困境
- 1.识别不精准的表现
- 2.识别不精准的原因分析
- (三)建档立卡“回头看”全面核实扶贫对象信息
- 1.通过广泛宣传培训让建档立卡工作家喻户晓
- 2.通过多维识别标准和条件的建立全面清查核实贫困户信息
- 3.通过加强民主评议和公示公告来保证结果的客观公正
- 4.通过明确各级责任来杜绝扶贫造假
- (四)扶贫对象“应退尽退”和“应纳尽纳”的动态管理
-
五 精准识别仍然面临的问题
- (一)多维识别体系不完善,民主评议结果存在偏差
- (二)基层扶贫效率低下,部分地区精准识别演变为“精准填表”
- (三)扶贫脱贫的正向激励机制尚未建立
- (四)扶贫对象与低保对象的衔接仍未形成合力
- (五)扶贫对象的动态调整滞后且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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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完善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和动态调整机制的政策建议
- (一)建立多维识别为主、民主评议为辅的瞄准认定机制
- (二)提升基层人员工作能力,谨防“精准填表”和“数字脱贫”
- (三)建立脱贫扶贫的激励机制,树立正确的检查评估导向
- (四)加强扶贫对象与农村低保对象的衔接
- (五)加强对扶贫对象的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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