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从人民法院346份国家赔偿决定书看人权司法保障的进步
摘要
本文梳理346份国家赔偿决定书,呈现我国在刑事司法赔偿请求人权利救济上取得的进步。同时指出,在未来的刑事司法赔偿实践中,要进一步提升请求人权利救济程度,应该充分重视:确保律师充分参与刑事司法赔偿程序;完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继续落实、创新协商和解制度;不断提升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基础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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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 一 样本文书来源与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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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我国刑事司法赔偿请求人权利救济的现状分析
- (一)关于案件的审理用时——“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
- (二)请求人获得律师支持的情况——“无律师,公正何来”
- (三)当事人诉求赔偿的内容——是否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的实践
- 1.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和支持
- 2.精神损害赔偿的支持程度
- (四)主张失败——请求人基础法律意识与能力现状
- 1.请求人申请刑事司法赔偿的依据不符合《国家赔偿法》的规定
- 2.因请求人自身适用法律救济的能力较弱而未能获偿
- 3.因相关法律的修订致使刑事司法赔偿请求人无罪的情形
- (五)诉求方式的选择——协商和解制度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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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我国刑事司法赔偿请求人权利救济的完善
- (一)继续加大支持律师参与刑事司法赔偿的比例
- (二)完善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制度
- (三)确保协商和解制度的有效实施
- (四)提升请求人适用法律的能力是确保其获得充分救济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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