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

“一国两制”与澳门的政治发展

摘要

澳门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16世纪中叶以后被葡萄牙逐步占领。在1849年前,中国政府在澳门设有管理机构,仍完全拥有澳门的主权和治权。1849年后,葡萄牙人趁晚清政府的虚弱改变了驻澳性质,实际掌握了澳门的行政管治权,但澳门主权仍属中国。澳门作为中国固有领土,虽然治权有所变化,但澳门从未成为任何形式意义上的独立或半独立的政治实体。葡萄牙人入据并占领管治澳门的四百多年间,华洋共处分治,创造出独一无二的澳门历史。其间,澳门社会内部结构长时期并无大的变化,即使葡萄牙人管治澳门期间,中国对澳门的影响亦未完全丧失。澳门社会内部结构大的变化,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葡萄牙推行非殖民化政策、颁布《澳门组织章程》时才开始,澳门的政治体制也是从这个时候才开始有了一些变化。但在葡萄牙管治澳门的很长时期内,广大澳门居民尤其是当地华人并无真正的公民权。随着中国内地改革开放,中国政府确立了对澳门的“一国两制”方针。根据“一国两制”方针,中国政府通过与葡萄牙政府谈判解决了历史遗留的澳门问题,于1987年签署了中葡联合声明,规定中国政府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澳门由此迈入回归祖国的过渡期,澳门居民对澳门前途的关注度和参与度才开始逐渐高涨起来。1993年全国人大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这为澳门的政治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1999年12月20日,澳门回归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澳门基本法开始实施,澳门进入“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历史新时期,澳门的政治发展也由此迎来了一个新发展,形成了一套有特色的以行政为主导的崭新政治体制,行政与立法既相互制衡,又相互配合,司法独立。这套政治体制既保留了澳门原有政治体制中行之有效的部分,也适应了澳门回归祖国后的现实需要,是实现“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最好的政权组织形式,为回归后的澳门保持长期繁荣稳定和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关键词

作者

冷铁勋 ,法学博士,澳门理工学院一国两制研究中心主任、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澳门基本法。

参考文献 查看全部 ↓

“一国两制”与澳门的政治发展

可试读20%内容 PDF阅读 阅读器阅览

试读已结束,剩余80%未读

¥11.83 查看全文 >

VIP免费

章节目录

  • 一 《澳门组织章程》与澳门地区有限自治地位的确立
  • 二 “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与澳门过渡时期的政制调整
    1. (一)“一国两制”构想是实事求是和改革开放的产物
    2. (二)澳门过渡时期的政制调整
  • 三 “一国两制”实践下澳门的政治发展
    1. (一)澳门基本法规定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
    2. (二)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法的制定及其修订
    3. (三)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的制定及其修订
    4. (四)澳门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选举
  • 结语

章节图片/图表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