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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教育经费看民国苏州市的市政建设困境

摘要

财政资金是城市开展各项建设的基础,因而筹措经费是市政建设的关键问题。1928年11月苏州市政府成立之后,由于县市款产迟迟未能划清以及教育支出不断增加,教育经费严重短缺。市长陆权通过征收捐税、增加学费和借款等方式筹措经费,以维持教育,但这只能解决燃眉之急,根本办法还是划分八分亩捐和五校经费。虽然经过省厅、县、市三方的多次协商,但在苏州市被撤销之前县市款产纠纷始终没有得到妥善处理。而在苏州市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比重过大,行政费占用过多,导致建设事业费不足,严重影响市政建设的进程,从中可以看出民国时期新设立市的发展困境。

作者

胡勇军 ,历史学博士,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副教授,复旦大学历史系博士后研究人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江南水利史、环境史。
张利民 ,1953年生,天津市人。天津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首席专家,曾任天津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所长和《城市史研究》集刊主编;为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和天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兼职博士生导师,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和天津师范大学兼职教授;兼任中国城市史研究会副会长、天津市口述史研究会会长、天津史学会副会长、中国经济史学会理事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主要研究领域:中国近代史、经济史、区域史、城市史、天津史和中日关系史。主持完成三项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作为天津市学科建设首席专家主持完成一项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工程项目;主持多项国外资助和中外合作项目。撰写多部学术专著,编辑多部档案资料汇编,主编十余部学术论著;在中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近百篇,多次获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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