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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扶贫生态移民补偿问题研究

摘要

2012年贵州省实施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通过对生态环境脆弱、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居民实行外迁达到解决贫困和保护环境的双重目的。扶贫生态移民补偿问题关系着移民搬迁的意愿,影响着贵州省扶贫生态移民工程的实施。从理论上看,扶贫生态移民体现了人权保障、社会正义和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但在现实中却存在着补偿主体单一、补偿标准低、补偿的方式不够具体、补偿的救济路径缺乏等一系列问题,需要从立法层面加以完善,从而保障贵州省扶贫生态移民工程的顺利实行。

作者

王志鑫
吴大华 ,1963年生,湖南省新晃县人,侗族。现任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二级教授。法学博士后、经济学博士后;华中科技大学、云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等十余个研究所(院)、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主要研究方向:刑法学、民族法学(法律人类学)、循环经济、马克思主义法学、新型特色智库。主要兼职有: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会原副会长暨法律人类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国家民委法律顾问、国家民委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咨询专家、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咨询专家、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咨询专家、贵州省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等。1984年和1987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分别获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1987~1994年在中共贵州省委政策研究室工作;1995年调贵州民族学院法律系,当年破格晋升法学副教授,1997年破格晋升法学教授;1999年7月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2002年8月至2004年8月、2005年5月至2008年5月,先后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从事法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研究工作。先后担任贵州民族学院法律系副主任、系主任、院长助理、副院长;2000年7月调任贵州省教育厅副厅长、省委高校工委委员;2002年1月提任贵州民族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2010年4月调任贵州省社会科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2019年12月任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贵州省核心专家;2002年被评为第三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全国第二届“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获教育部第四届“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奖”;2004年入围“十大教育英才”、贵州省十大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2005年被评为贵州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带头人;2007年被评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008年和2011年入选“中国杰出人文社会科学家”;2014年被中宣部等评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理论人才”;2015年被评为全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先后出版《民族法学通论》《依法治省方略研究》《中国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研究》《中国少数民族犯罪及其对策研究》等个人专著13部,合著《犯罪与社会》《法治中国进程中的政法工作研究》《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通论》《生态引领 绿色赶超——新常态下加快转型与跨越发展的贵州案例研究》等35部,主编《贵州与瑞士发展比较研究》《贵州法制史》《反贫困:社会可持续与环境可持续》《贵州法治发展报告》系列蓝皮书等30余部,翻译《瑞士生态环保法律法规译汇》等2部,发表法学论(译)文400余篇,主持“建设社会主义民族法治体系、维护民族大团结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中国共产党民族法制思想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地方实践经验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西部大开发的法律制度建设研究”、“侗族习惯法研究”等国家级科研课题5项,协助主持中宣部“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工程”重点委托课题暨国家社科基金重点委托项目“贵州省牢牢守住‘两条底线’实践经验研究”“贵州省建设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实践经验研究”等3项,主持“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研究”“中国少数民族犯罪问题及对策研究”“循环经济法治之构建”等省部级科研课题10余项。成果获省部级以上一、二、三等奖10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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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 一 扶贫生态移民补偿的基本理念
    1. (一)扶贫生态移民概念界定
    2. (二)扶贫生态移民补偿的内涵
    3. (三)扶贫生态移民补偿的理论基础
      1. 1.基本人权保障理论
      2. 2.社会正义理论
      3. 3.可持续发展理论
  • 二 贵州扶贫生态移民补偿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 (一)贵州扶贫生态移民补偿的现状
    2. (二)贵州扶贫生态移民补偿存在的问题
      1. 1.补偿主体单一
      2. 2.扶贫生态移民补偿标准低
      3. 3.扶贫生态移民补偿的方式不够具体
      4. 4.扶贫生态移民补偿的救济路径缺乏
  • 三 贵州扶贫生态移民补偿制度的建构
    1. (一)制定扶贫生态移民补偿单行法
    2. (二)贵州省扶贫生态移民补偿立法的内容构想
      1. 1.关于扶贫生态移民补偿的主体
      2. 2.关于扶贫生态移民补偿的标准——三江源模式
      3. 3.关于扶贫生态移民补偿的方式
      4. 4.关于扶贫生态移民补偿的救济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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