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论人权之正义根基与价值品格:中道
摘要
从法哲学视角来看,“人权”这种建构的本质是对人欲的中道规制。近代以前主流正义论,从德性高于欲望的理念出发,对人欲的正常发展和满足普遍持限制甚至是压制态度。这导致人欲受限过度,人类物质生活的整体质量水平过低,与中道的正义观相悖。诞生于近代西方的人权概念,是对这种不正义状态的根本反动或矫正,极大地推动了人欲的普遍满足,但也带来矫枉过正的风险。当“人权”观念被偏狭理解为“私欲至上”时,会减损国家和法律(人权的最根本保障)之权威,对人权实现无疑是“自毁长城”。只有坚守“德性与欲望”“欲望和法律”“国家与人”关系的中道正义,方可实现人权的初衷:人的普遍自由。
作者
贾永健 ,河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领域为宪法与行政法学,理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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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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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普遍压制人欲的“前人权时代”
- (一)古代西方自然正义论的束缚
- (二)古代中国“宗法”正义论的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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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全面解放人欲的“人权时代”
- (一)欲望平等:人权的形式要件
- (二)欲望个人:人权的主体要件
- (三)欲望至上:人权的内容要件
- (四)权利本位:人权的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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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人权时代”的人欲过度膨胀问题
- (一)违背法律与正义的权利滥用
- (二)偏激权利话语加剧权利滥用
- (三)权利滥用本质是私欲过度膨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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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迈向中道正义的“普遍自由时代”
- (一)“中道”:人权的精神内核和正义根据
- (二)“法治”:保障“人权”迈向“普遍自由”的必由之路
- 五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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