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亚投行豁免权研究
摘要
多边开发银行享有国内管辖豁免权,确保其能够独立、正常运营。豁免权的适用范围十分广泛,但也在国内司法体系中不断受到质疑与挑战。问题的关键在于,多边开发银行的豁免权阻断了受银行影响的私主体获得救济的通常途径,而私主体获得公平审判是多边开发银行享有豁免权的重要条件。为此,多边开发银行建立了针对不同纠纷类型的内部争端解决机制,其中的典范是问责机制和行政法庭。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简称“亚投行”,AIIB)是中国发起创办的第一家多边开发银行。成员只有尊重银行豁免权,亚投行才能正常运营;同时,只有建立起公正高效的内部争端解决机制,亚投行承诺的高标准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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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目录
- 一 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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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多边开发银行豁免权的适用范围
- (一)银行的豁免
- (二)银行职员的豁免
- (三)银行财产和资产的豁免
- (四)银行档案和文件的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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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多边开发银行豁免权的挑战
- (一)雇佣纠纷
- (二)环境和社会投诉
- (三)多边开发银行在采购流程中的角色
- (四)多边开发银行争端解决机制的缺陷
- (五)商业腐败制裁决定的公开
- (六)与成员政府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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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多边开发银行豁免权的平衡:两个例证
- (一)行政法庭
- (二)问责机制
- 五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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