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总的正义原则”之辩:论战后审判的基础和机能
摘要
纽伦堡和东京审判在人类历史上首次以诉诸国际刑事司法的方式确立侵略战争的犯罪性,追究和昭示被告人对反和平罪、战争罪和反人道罪的个人刑事责任,借此重塑了战后地缘政治格局,奠定了包括东亚在内的国际和平秩序。然而由于审判存在寻求实证法依据上的困难,道德的方向与战胜者的方向处于同一角度,以及国际法治软弱论和国际关系强权中心论的盛行,战后审判不断遭受违反罪刑法定原则、是“胜者的正义”的责难。如何理解源自纽伦堡判决,随后被东京审判援引的“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是总的正义原则”这一论断,关涉如何历史地看待罪刑法定原则,如何把握道德伦理与法律的关系,以及如何认识国际司法裁判对国际秩序形成的作用问题。运用历史眼光,立足规范分析方法回答好这三个问题,才能透视战后审判与国际刑事司法的价值和规范作用,妥当评价战后审判的基础和机能,为思考国际刑事司法对维护国际和平安全的作用问题提供新的维度。
作者
徐持 ,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曾为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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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目录
- 一 问题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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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战后审判的基础:历史地看待罪刑法定原则
- (一)何为“总的”原则
- (二)自然法与实证法
- (三)军事审判与普通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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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战后审判的机能:人的维度
- (一)审判机能的价值维度
- (二)国际审判的机能
- 四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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