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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区域环境合作进展与治理分析

摘要

随着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粤港区域环境合作已成为区域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粤港区域环境合作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合作机制逐步完善,合作领域不断拓宽和深入。目前,粤港区域合作进入建立长期性、战略性、整体性区域合作框架的新阶段。要进一步推进粤港区域环境合作发展,必须建立更有权威性的协调机制,统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建立粤港区域环境合作法制基础和环境质量标准,建立跨境环境应急协作制度。

作者

乌兰察夫 ,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

参考文献 查看全部 ↓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环境局、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运输工务司:《共建优质生活圈专项规划》,2012年6月。
  • 广东省环保厅:《2013年广东省环境质量公报》。
  •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环保署:《2013香港环境公报》。

粤港区域环境合作进展与治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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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 一 粤港区域跨界环境污染状况
    1. (一)跨界大气污染
    2. (二)跨界水污染
    3. (三)跨界垃圾污染
  • 二 粤港区域环境合作进展
    1. (一)粤港区域环境合作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
    2. (二)粤港区域合作机制逐步完善
    3. (三)粤港区域环境合作领域不断拓宽和深入
  • 三 粤港区域环境合作障碍分析
    1. (一)缺乏统筹有力的权威性合作机构
    2. (二)缺乏市场介入、公众参与的机制
    3. (三)缺乏有约束力的跨境污染合作治理机制
    4. (四)缺乏统一的生态保护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
    5. (五)缺乏区域共同遵守的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保护标准
  • 四 创新粤港区域环境合作机制的对策建议
    1. (一)建立更有权威性的协调机制
    2. (二)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区域环境合作机制
    3. (三)统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
    4. (四)建立粤港区域环境合作法制基础和环境质量标准
    5. (五)建立跨境环境应急协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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