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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辅助人员配置问题研究

摘要

实践调研情况显示,目前司法辅助人员配置过程中普遍存在整体人员不足、地方差异明显以及人员履职存在交叉、职业发展瓶颈明显、整体效能和满意度有待提高等问题。究其原因,我国司法辅助人员中的法官助理定位与域外司法系统不同,具有“辅助法官提高办案效率”“担当法官后备军”的双重目的,故仅依靠借鉴域外司法系统增加法官助理数量配置的做法并不能完全实现改革目标。课题组认为,充分发挥司法辅助人员的辅助作用、保障法官队伍和各类人员的有序发展,应当考虑双目标取向,丰富辅助人员来源类型,根据案件数量和审级特点进行差异化配置,同时以信息化智能化促进审判事务集约化高效化,才能最终实现制度愿景。在此基础上,课题组依据审判工作各环节耗时与人力配置之间的相关性,探索出审辅人员配比的测算方法,同时以案件量最大的基层法院一审民事案件为分析对象,结合现有研究结论及实地走访情况,测算得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团队中审辅人员的配置方式,以期对司法辅助人员优化配置实践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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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辅助人员配置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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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 一 司法辅助人员配置研究的现实意义
  • 二 审判辅助事务的范畴与司法辅助人员的界定
    1. (一)审判辅助事务的划分方式
      1. 1.理论层面:审判辅助事务的两种界定方法
      2. 2.实践层面:以案件办理流程为基础的分类方法
    2. (二)司法辅助人员的界定及其职能定位
  • 三 我国司法辅助人员配置的实证考察
    1. (一)司法辅助人员来源地方化倾向明显,存在“贫富悬殊”现象
      1. 1.部分地区仅招录在编法官助理,法官助理数量不足,依靠地方高校资源补充实习法官助理
      2. 2.部分地区在编法官助理严重不足,大量招录合同制法官助理,法官助理队伍缺乏稳定性
    2. (二)法官与司法辅助人员履职存在越位与交叉
      1. 1.员额法官结案压力大,导致法官助理在审判权上的越位
      2. 2.法官助理、书记员力量不足,导致辅助性工作相互交叉
    3. (三)不同类别的司法辅助人员均面临职业发展瓶颈问题
      1. 1.在编法官助理扩招造成入额通道阻塞
      2. 2.合同制辅助人员缺乏规划,保障不足,导致队伍稳定性较差
    4. (四)审判辅助岗位整体满意度不高
  • 四 司法辅助人员配置的问题思考
    1. (一)司法辅助人员配置问题分析
      1. 1.双重配置目标间存在紧张关系,容易顾此失彼
      2. 2.司法辅助人员职能定位不清,缺少独立权责制度保障
      3. 3.具体配置方法单一,配置模式难以体现案件数量及审级特点
    2. (二)司法辅助人员配置问题的解决思路
      1. 1.目标调整:双目标兼顾,同时实现辅助审判效率的提升与未来法官的可持续发展
      2. 2.定位调整:增加合同制辅助人员,明确司法辅助人员独立职业属性,厘清权责边界
      3. 3.智能再造:以信息化智能化推进审判事务集约化高效化,释放审判辅助力量,保障法官助理配比
      4. 4.结构调整:省级统筹,根据案件数量和审级特点以事定人,实现司法辅助人员差异化配置
  • 五 司法辅助人员配置的实现路径
    1. (一)规范人员招录机制,拓宽司法辅助人员来源渠道
    2. (二)建立人员配置基准,完善司法辅助人员差异化配置模式
      1. 1.审判团队中法官办案数量与司法辅助人员的配置基准
      2. 2.审判团队中法官与司法辅助人员配置模式
      3. 3.审判团队中法官助理与书记员的配置思路
    3. (三)提升科技应用水平,打造司法辅助人员新型建构模式
      1. 1.以办案智能化促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
      2. 2.以管理集约化促进审判辅助工作高效化
      3. 3.以工作高效化释放司法辅助人员的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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