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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合作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制度分析
摘要
粤港、粤澳分别出台了合作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制度文本,确立了合作重点。粤港、粤澳合作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存在合作联席会议机制松散、中央顶层设计缺失以及执行机制不到位等问题,未来需要改革和完善粤港澳携手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合作制度,成立一个专责管理粤港澳合作事务的常设性机构,加强中央政府的协调作用,形成通畅的政策制定—执行链条。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机遇面前,应该着手从合理定位粤港澳大湾区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角色、促进要素自由流动以及创新通关模式等方面进行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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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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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粤港澳合作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制度文本
- (一)《粤港携手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合作意向书》
- (二)《粤澳携手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合作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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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粤港澳合作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面临的问题
- (一)合作联席会议机制的松散性
- (二)中央顶层设计的缺位
- (三)执行机制的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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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粤港澳携手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合作的制度改革方向
- (一)成立粤港澳合作的专责机构
- (二)加强中央政府的协调作用
- (三)形成通畅的政策制定—执行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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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粤港澳大湾区下的粤港澳合作制度创新
- (一)合理定位粤港澳大湾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角色
- (二)促进要素便捷流动
- (三)创新通关模式
-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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