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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行政许可设定的法律问题

摘要

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使人类的生产、生活、思维方式发生深刻改变,也对政府治理模式转变提出新要求。行政许可在政府规制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也对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在当前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信息社会的背景下,需要探讨互联网领域的行政许可设定权问题。本报告全面梳理了互联网行政许可设定的制度体系、法律条款、设定依据等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互联网行政许可设定制度的若干建议,即重新界定国务院412号令、发挥部门规章的作用、严格规范地方立法对行政许可的设定、评估互联网领域行政许可设定的合理性。

作者

林华 ,中国政法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院副院长、教授,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法、互联网法、教育法等。
付丹
吕培英
周辉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网络与信息法研究室副主任、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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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行政许可设定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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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 一 互联网行政许可设定的制度框架
    1. (一)关于行政许可设定的制度体系
      1. 1.行政许可设定的权限
      2. 2.行政许可设定的范围
      3. 3.依据法定程序设定行政许可
    2. (二)互联网行政许可的法律条款
      1. 1.以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主,法律位阶偏低
      2. 2.部门规章打破立法疆域设定互联网行政许可
      3. 3.互联网行政许可名称和事项不规范
  • 二 互联网行政许可设定的实践困境
    1. (一)国务院412号令作为互联网行政许可设定的依据
      1. 1.临时性行政许可不足以完全作为互联网行政许可设定的依据
      2. 2.《行政许可法》第14条第2款条文规定存在不足
      3. 3.国务院412号令的设立程序的正当性存疑
    2. (二)部门规章设定互联网行政许可与《立法法》和《行政许可法》相悖
    3. (三)地方立法设定互联网行政许可条件的问题
    4. (四)互联网行政许可与实体领域行政许可的重合
      1. 1.忽视互联网的特点,互联网行政许可的“专门”和“一般”立法界限不清
      2. 2.沿用实体领域的行政管理模式
  • 三 互联网行政许可设定的未来发展
    1. (一)重新界定国务院412号令
      1. 1.部分事项依据《行政许可法》重新设定
      2. 2.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应当取消
    2. (二)发挥部门规章在互联网行政许可设定中的作用
    3. (三)严格规范地方立法对行政许可的设定
      1. 1.规范地方立法对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
      2. 2.规范地方立法对行政许可的设定程序
    4. (四)评估互联网领域行政许可设定的合理性
      1. 1.被许可人的成本与收益
      2. 2.消费者等利益相关人的成本与收益
      3. 3.政府的成本与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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