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京津冀协同创新的财税制度保障研究
摘要
协同创新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主要内容是财税制度对京津冀协同创新的保障与支持。首先,本文对京津冀协同创新的理论基础进行分析,指出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优势和政府推动创新的必要性。其次,本文深入分析了已推行的支持京津冀协同创新的财税政策。自《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通过以来,京津冀地区通过多样化的财政资金资助、税收优惠政策和有导向的政府采购等方式,建立起了现有的协同创新支持政策的基本体系。另外,本文从财权及事权的匹配、政策差异、税收竞争、税收优惠、税收征管、政策衔接等方面对现有支持三地协同创新财税政策可能存在的不足和缺失进行了分析。最后,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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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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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理论基础
- (一)创新驱动的经济增长方式
- (二)创新驱动的政府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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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现有财税制度保障
- (一)采用多样化的财政资金资助方式引导创业创新活动
- 1.京津冀创新券合作协议
- 2.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
- 3.《京津冀产业转移指南》的实施
- 4.各地区积极实施相关财政政策
- (二)通过税收政策,引导资源流向,鼓励创业活动
- 1.税收优惠
- 2.税收收入分享机制
- 3.税收征管
- (三)通过政府采购的导向作用促进创业创新
- (一)采用多样化的财政资金资助方式引导创业创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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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现有财税政策在促进京津冀协同创新中存在的问题
- (一)京津冀政府间的财权与事权不匹配
- (二)地区间税收政策差异
- (三)税源无序竞争
- (四)税收优惠政策体系不完善
- (五)税收征管问题
- (六)财政税收政策衔接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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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政策建议
- (一)收入政策
- 1.税收制度
- 2.税收征管和管理
- (二)支出政策
- 1.转移支付
- 2.政府投资和政府购买
- (一)收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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