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涉企政务服务中的“轻型”腐败及其治理

摘要

为评估新形势下基层公务人员的廉洁状况,本项研究对东中西部10个省份的中小微企业和基层干部进行了深度访谈和问卷调查,发现目前政商关系“清”的程度有所提高,但是“轻型”腐败行为、不当行为和不作为等做法比较普遍,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严重困扰,而“亲”则成为政商关系的禁忌。本文认为政府监管机制和标准措施、政策评估和调适机制及政策宣传解读培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是诱发当前“轻型”腐败行为、不当行为和不作为等问题的主要体制机制原因。必须通过改革纠正这些深层次问题,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作者

郭静 ,政治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研究员,比较政治制度研究室主任,主要研究领域为政治发展比较研究、政党政治等。
王红艳 //王红艳,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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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 一 研究源起和研究方法
  • 二 当前涉企服务的现状
    1. (一)政商关系越来越“清”,成效显著
    2. (二)政商关系“疏”、“躲”而不“亲”
    3. (三)“轻型”腐败仍有生存空间
  • 三 涉企“轻型”腐败行为存在的体制机制原因
    1. (一)政府监管机制
      1. 1.国家技术标准存在过高或过低的问题,导致监管行为“无法”依法实施
      2. 2.监管环节错位,导致监管机制“空转”
      3. 3.“一刀切”式监管方式忽视了薄弱环节
    2. (二)政策执行性评估和调适机制
    3. (三)法规政策宣传、解读和培训机制
  • 四 涉企“轻型”腐败行为的治理
    1. 1.理顺各级政府之间的权责,是“科学追责”的基础
    2. 2.建立政策执行评估和修正机制
    3. 3.改进政策宣传解读和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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