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现状及立法建议

摘要

金融控股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的市场主体,必须建立专门监管规则促进其规范发展。本文结合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现状和相关立法经验,从四个方面提出了立法建议:明确立法路径的选择,明确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机构,构建系统性监管规范,确立监控和责任追究机制。

作者

程相镖

参考文献 查看全部 ↓
  • 唐双宁:《加快金融控股公司立法》,《中国金融家》2015年第3期。
  • 胥爱欢、李红燕:《美、英、澳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实践及对我国的启示》,《西南金融》2018年第1期。
  • 田静婷、仇萌:《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立法问题研究——台湾地区〈金融控股公司法〉的立法启示》,《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4期。
  • 潘施琴:《构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立法框架的设想》,《法学杂志》2012年第9期。
  • 龚益锋:《金融控股公司法律监管问题研究》,硕士学位论文,西南科技大学,2015。
  • 张婧:《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立法问题研究》,硕士学位论文,江西财经大学,2013。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现状及立法建议

可试读20%内容 PDF阅读 阅读器阅览

试读已结束,剩余80%未读

¥4.82 查看全文 >

VIP免费

报告目录

  • 一 金融控股公司内涵和外延界定
  • 二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监管现状及其风险
    1. (一)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现状
    2. (二)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督管理现状
    3. (三)监管缺位背景下金融控股公司的潜在风险
      1. 1.宏观上乱象丛生、风险积累
      2. 2.微观层面的主要风险
  • 三 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立法实践分析借鉴
    1. (一)立法实践考察
      1. 1.美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立法实践
      2. 2.英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立法实践
      3. 3.日本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立法实践
      4. 4.我国台湾地区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立法实践
    2. (二)立法实践分析
      1. 1.立法模式以制定专门法律法规为主
      2. 2.必须明确金融控股公司监管责权
      3. 3.监管规则必须具有针对性
  • 四 对完善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立法的几点建议
    1. (一)明确立法路径的选择
    2. (二)明确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机构
    3. (三)构建系统性监管规范
      1. 1.建立准入规则
      2. 2.设置转投资限制
      3. 3.提高资本充足性要求
      4. 4.强化风险隔离
    4. (四)确立监控和责任追究机制

报告图片/图表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