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就业性别歧视中“性别”概念的发展

摘要

就业性别歧视中“性别”的概念能否包含性倾向、性别认同与性别表达,这是一个立法和司法解释需要回应的问题。通过对美国就业性别歧视立法和司法解释中“性别”概念的梳理,本文发现法院通过判例将性别的概念从生理性别逐步扩展为社会性别,并涵盖性别认同和性别表达。近期的司法判例也将性别的解释扩大到性倾向,但并未形成统一意见。

作者

何霞 ,女,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日本九州大学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反歧视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2008-2010年任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ILO)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促进中国实施国际劳工组织第111号公约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2009年曾任挪威奥斯陆大学人权法中国培训主讲教师。在ILO的专家组任职期间,多次对全国多个省市的劳动厅局、工会及企联进行培训。2010年12月,受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国际劳工组织邀请,为来自最高人民法院、中宣部、国务院法制办以及全国政协等26个单位、部门的40余名司局级和处级干部讲授《中国就业歧视的现状及反歧视法的立法框架》。现兼任成都市武侯区检察院的专家顾问。出版了《汶川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重大法律问题研究》,《禁止就业歧视的法律制度与中国的现实》,《婚姻家庭法新论》、《市场经济与公证立法》、《婚姻家庭法典型判例研究》等著作,发表了《日本反就业歧视问题研究》等文章。参编四川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婚姻家庭法》、《民法学》、《经济法学》等教材。

参考文献 查看全部 ↓

就业性别歧视中“性别”概念的发展

可试读20%内容 PDF阅读 阅读器阅览

试读已结束,剩余80%未读

¥3.38 查看全文 >

VIP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