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2018年度河北省检察公信力测评报告
摘要
检察公信力的高低优劣不仅直接反映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关乎检察事业的荣辱成败,而且会影响整个司法公信力和法治建设水平。2014年以来,河北省检察院在全国率先连续五年开展了检察公信力测评,通过不断探索实践,在检察公信力测评指标体系研究、测评工作机制建设和测评成果应用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2018年度测评报告对全省测评数据进行了全面、客观分析,总结了公信力建设规律,发现问题并就进一步提升检察公信力提出了完善建议。
作者
尹孟良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三级检察官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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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 一 测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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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检察公信力测评数据分析
- (一)检察公信力综合测评结果
- (二)特定主体测评结果
- 1.特定主体评价指标测评情况
- 2.特定主体中不同身份者评价情况
- 3.特定主体对当地检察机关工作水平的看法
- (三)社会公众测评结果(电话访问)
- 1.各市测评结果
- 2.采用社会公众直接打分方法计算的各市检察公信力评价情况
- 3.各指标测评结果
- (四)社会公众测评结果(网络调查)
- 1.测评结果分析
- 2.司法办案指标测评结果分析
- 3.队伍建设指标测评结果分析
-
三 检察公信力测评主要结论及发现的问题
- (一)检察公信力总体水平较高且呈上升趋势
- (二)特定主体中的不同身份者对检察公信力评价差异较大
- (三)大多数公众信任检察院但沟通交流工作仍有不足
- 1.在出现检察院的负面信息时,近60%的公众信任检察院
- 2.大多数社会公众认为检察院要更积极回应群众的疑问或诉求
- (四)公众了解检察公益诉讼的占比较低
- 1.大部分公众知道但不了解检察公益诉讼的具体内容
- 2.公众高度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
- 3.公众认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效率需要提高
- (五)公众认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做得较好
- 1.河北省检察机关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取得积极成效
- 2.公众认为检察机关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意识
-
四 进一步提升检察公信力的对策建议
- (一)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工作
- (二)进一步加强对外宣传工作
- (三)着力规范司法办案行为
- (四)切实加大检察业务培训力度
- (五)坚持用个案公正推动检察公信力提升
- (六)进一步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
- (七)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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