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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中叶至民国初年山东“沉粮地”的垦务开发

摘要

明清时期,国家的黄运政策往往同自然灾害交织在一起,造成对局部利益的损害甚至牺牲,山东运河南部济宁、鱼台之间大片“沉粮地”的形成即是典型案例之一。乾隆二十年代两次“豁粮令”确定的沉地面积和村庄名称,成为此后近两百年的法理依据。晚清咸丰以降,黄河北徙,南运失治,导致“山东南运湖河”区域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但另一方面,国家治河权力的下放,也促使济宁地方官民开始关注于对“沉粮地”这类“法定免税灾区”的开发和利用。其中济宁著名世家潘氏成员潘复在此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于民国初年推出以沉粮地的涸复开发为核心的“南运计划”。虽然该计划本身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实现,但潘氏父子“著书立说”的系列活动,促成了对“沉粮地”的概念建构与历史书写。

作者

胡克诚 ,历史学博士,聊城大学运河学研究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山东省社科理论重点研究基地(山东省运河文化研究基地)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明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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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中叶至民国初年山东“沉粮地”的垦务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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