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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海鶄落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租赁房试点再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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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英洪 ,“三农”学者,法学博士,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从事农村政策和理论研究,著有《给农民以宪法关怀》《农民权利论》《农民、公民权与国家》《认真对待农民权利》《善治乡村——乡村治理现代化研究》《赋权富民:张英洪自选集(2012~2016)》《权利兴农:走好乡村振兴关键一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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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 一 集体建设用地发展租赁房的前期探索及遇到的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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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北京市进一步推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租赁房的主要举措
- (一)重新定义租赁房,解决公租房不能建设在集体建设用地上的问题
- (二)明确土地及房屋所有权主体
- (三)由政府授权市场主体统一运营管理
- (四)相关配套支持政策全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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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北京市进一步推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租赁房面临的问题
- (一)仍然与现行《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不符
- (二)集体土地及房屋权能有限
- (三)缺乏发展集体物业的必要资金
- (四)股份权能有待完善
-
四 建议和启示
- (一)建设租赁住房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较好途径
- (二)修订《土地管理法》,放宽对农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进行经营性开发的限制
- (三)拓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物业的权能
- (四)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股份权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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