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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村建居、农民财产权与新型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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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英洪 ,“三农”学者,法学博士,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从事农村政策和理论研究,著有《给农民以宪法关怀》《农民权利论》《农民、公民权与国家》《认真对待农民权利》《善治乡村——乡村治理现代化研究》《赋权富民:张英洪自选集(2012~2016)》《权利兴农:走好乡村振兴关键一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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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 一 引言
- 二 城市开发建设与集体土地国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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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拆迁上楼、整建制转居与农民市民化
- (一)拆迁上楼:居住方式大转变
- (二)整建制农转居:身份社保大转换
- (三)撤村建居:社区治理大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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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集体资产处置、产权改革与新型集体经济
- (一)北京市农村集体资产处置与产权改革
- (二)三路居村的两次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 (三)三路居村的新型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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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思考与建议
- (一)关于农村土地:关键是要坚持和实现集体所有制与国有制的平等地位
- (二)关于农转居和社会保障:核心是要保障和实现城乡居民的同等待遇
- (三)关于撤村建居和公共服务:重点是强化和落实政府的公共职责
- (四)关于集体经济组织和集体经济:目标是加快构建市场化法治化的发展环境和现代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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