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汉代“歌诗”的政治律例之义谫论
摘要
特定思想、制度语境中的文学文本实际具有政治律例的功能,即“作为法律的文学”,非止于承载法律元素、表达法律主题而已。法律社会学视域中,蕴含政治意涵、以谣谚为形式的汉代“歌诗”即是。在郡县制度与“过秦论”、经学谶纬、术数占候等思想与知识营构的政治文化语境中,“歌诗”实乃秦亡教训、天道法则的一种喻体,已经超越封建时代观风知政之舆论载体的形式意义,被纳入天道构建、历史传统与现实政治诠释的思维模式之中,构成制礼乐、正情性、立人伦等政治治术的内容和辨妖祥、推得失、考天心等政治术数的工具,成为一种具有政治规制功能的特殊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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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目录
- 一 问题的提出
- 二 比附取义:“法语之言,能无从乎”
- 三 天道秩序:“动缘民情,而则天象地”
- 四“《诗》以为治”的延伸:辅经义、补“故事”
- 五 作为法律的文学:一种“反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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