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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乡村振兴中的农村环境治理
摘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出“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黑龙江省在生态环境建设中重点对农村环境进行治理并取得显著成效。对垃圾进行整治,使村屯综合卫生环境得到改善;饮水工程建设,消除了农村饮水“不安全”隐患;修护路桥,使村屯公路畅通。农村环境治理是系统工程,在防控、治理手段和治理能力及监督管理等方面需要加强。应加快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软实力”,培育农民“我爱我家”新理念,探索实行农村保洁公司化运作是农村环境治理的有效途径。
作者
李小丽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主要从事区域经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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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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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黑龙江省农村环境治理成效
- (一)垃圾清理整治,村屯综合卫生环境改善
- (二)饮水工程建设,消除农村饮水“不安全”
- (三)路桥修护会战,村屯公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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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黑龙江省农村环境治理的主要经验做法
- (一)政府主导,规划先行
- (二)分层推进,典范带动
- (三)多措并举,产业推进
- (四)观念渗透,宣传鼓动
- (五)多方筹措,加大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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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黑龙江省农村环境治理面临的困难与考验
- (一)防控措施亟待完善
- (二)治理手段有待提高
- (三)监管能力仍需加强
- (四)秸秆焚烧压力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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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黑龙江省农村环境治理的应对措施
- (一)加快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建设
- (二)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软实力”
- (三)探索实行农村保洁公司化运作
- (四)培育农民“我爱我家”新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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