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深圳律师办理法援案件情况调查报告
摘要
深圳市律师协会课题组通过走访深圳市法律援助处以及福田、南山、罗湖等八个行政区的法律援助机构,发现深圳市及各区对法援案件承办律师执业年限限制、各区办案补贴标准和发放周期等方面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并提出进一步保障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提高法援办案补贴标准、对律师获得的法援办案补贴实行免税、加快法援办案补贴发放周期、切实提高法援律师办案质量等方面的建议。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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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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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现状
- (一)法援案件律师执业年限要求
- (二)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
- (三)补贴支付方式和周期
- (四)律师办理法援案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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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问题
- (一)部分法律援助机构对承办法援案件律师的执业年限存在不当限制
- (二)深圳市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过低
- 1.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实际不足以完全覆盖直接办案成本
- 2.深圳目前实行的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已经有十六年未作调整,与深圳经济发展水平严重不相符
- 3.相对于全国法律援助经费投入不足的现实,深圳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甚至还低于其他城市的标准
- (三)要求提供律师事务所经营性发票依据不足
- 1.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的性质与发票内容不相符
- 2.法律援助与有偿法律服务本质上的差异,导致法援机构要求法援律师事务所在执业机构开具法律服务发票,无异于变相对政府行政行为征税
- 3.法援案件办案补贴属于律师的办案费用支出,应予免税
- (四)补贴实际发放周期超出规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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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建议
- (一)进一步保障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 (二)逐步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
- (三)对律师获得的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实行免税举措
- (四)加快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发放周期
- (五)切实提高法援律师办案质量
- 1.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刑事法援案件遇到的问题
- 2.深圳市律协从多角度对律师办理法援案件给予指导和帮助
- 3.强化律师事务所法援案件管理责任
- 4.实习律师岗前培训增加律师办理法援案件的培训内容,并纳入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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