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郡县与分封:县域中国社会治理的两种逻辑

摘要

自秦以后,郡县制取代分封制成为中国社会治理的主要制度。但郡县制本身有其固有的弊端,比如官僚主义等。所以郡县制与分封制相结合是历代王朝通常采取的治理制度。考察当代中国所采取的治理制度,发现其中的郡县制存在不精准的情况,即该集权的地方没有集权,不该集权的地方却层层加码。中国传统文化中固有的分封制,并非单纯的封建之意,而是基于亲亲的文化基因。在当前的县域中国社会治理中,需要通过加强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集权,巩固乡镇体制,在村级社会则立足本地,培育村社精英,鼓励传统文化,实现有效社会治理。

作者

张学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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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费孝通,2007,《乡土中国》,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 刘少奇,1956,《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向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人民日报》第1版。
  • 渠敬东,2016,《中国传统社会的双轨治理体系封建与郡县之辨》,《社会》第2期。
  • 宋亚平,2012a,《郡县制度:君主专制与中央集权的坚实基石——历史发展与反思》,《浙江学刊》第6期。
  • 宋亚平,2012b,《论中国古代“内重外轻”与“外重内轻”的博弈——以郡县制为视阈》,《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第6期。
  • 张伟宾,2017,《精准扶贫要减少无用功》,《农民日报》第2版。
  • 张学博,2017,《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历史观察:1949-2016》,《党政研究》第3期。

郡县与分封:县域中国社会治理的两种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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