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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宛城区“律师服务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探索

摘要

近年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组织“律师服务团”走进基层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律师参与、群众受益的治理模式,开辟了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新道路,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有益借鉴。宛城区通过明确“律师服务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搭建“律师服务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平台,严格规范“律师服务团”成员的选聘和使用标准,探索形成了四种“律师服务团+”的服务模式和五大运行机制。但是在组织架构、治理覆盖面、运行机制、工作方法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以制度化扩大律师服务团参与治理范围,以多样化方式整合律师服务团人力资源,以“律师服务团”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作者

王应强 //王应强,中共南阳市委党校法律教研室主任、教授。
李恒德
方传军
李松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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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宛城区“律师服务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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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 一 案例概述
  • 二 宛城区“律师事务团”的形成
    1. (一)明确“律师服务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2. (二)搭建“律师服务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平台
    3. (三)严格规范“律师服务团”成员的选聘和使用标准
  • 三 “律师服务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具体做法
    1. (一)“律师服务团+乡镇(街道)”模式
    2. (二)“律师服务团+村(社区)”模式
    3. (三)“律师服务团+群众”模式
    4. (四)“律师服务团+学校”模式
  • 四 “律师服务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机制
    1. (一)联席会商机制
    2. (二)信息通报和快速处理机制
    3. (三)“三所联动”机制
    4. (四)科学讲评机制
    5. (五)激励惩戒机制
  • 五 存在的问题
    1. (一)对“律师服务团”重要性的认识不够统一
    2. (二)“律师服务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覆盖面不广
    3. (三)社会各界协作配合机制尚未有效建立
    4. (四)律师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有待提高
    5. (五)政府引导和保障机制不够健全
  • 六 几点启示
    1. (一)以制度化扩大律师服务团参与治理范围
    2. (二)以多样化方式整合律师服务团人力资源
    3. (三)以“律师服务团”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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