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规制与调整:互联网股权融资非法集资犯罪问题研究
摘要
如何廓清互联网股权融资语境下合法融资和非法集资之间的界限,正确进行刑事规制,是事关普惠金融合规发展、保护投资者权益、防范金融风险、维护经济秩序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刑法问题。 本文厘定了互联网股权融资相关概念,根据非法集资司法解释关于股权融资入罪的有关规定,侧重讨论了当前刑事规制下融资者及融资平台的罪名适用问题。同时,因我国未经批准的“股权众筹”天然符合非法集资的特征,且尚无专门规范性文件规制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为避免碰触刑法禁止的“高压线”,需设立相关刑事犯罪的“缓冲带”。本文借鉴国内外证券、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立法、实践经验,对互联网股权融资非法集资刑事规制有关问题进行了研讨,提出了一些建议。
作者
王世洋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北京大学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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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目录
- 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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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现状观察:我国互联网股权融资的实践形态
- (一)相关概念之界定
- (二)互联网股权融资之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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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实然分析:我国对互联网股权融资的刑法规制
- (一)融资者罪名适用问题
- 1.第2条第(5)项情形下的两罪区分问题
- 2.第2条第(8)项情形下的两罪区分问题
- (二)互联网平台罪名适用问题
- 1.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与非法经营罪的牵连犯
- 2.擅自发行股票罪与非法经营罪的想象竞合
- 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及其共犯
- (一)融资者罪名适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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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调整完善:刑法规制与司法认定精准化
- (一)特定对象问题
- 1.实名注册作为前提要件
- 2.建立合格投资者审查制度
- (二)人数标准问题
- 1.具体实践中投资人人数限额
- 2.“穿透式监管”下应逐渐提高投资者人数上限
- (三)融资额度问题
- 1.建立小额公开募集豁免制度
- 2.提高相关犯罪的入罪门槛
- (一)特定对象问题
- 四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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