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礼法文化中的“情实”问题及其巫术渊源

摘要

礼法文化中伦理法色彩过于浓厚的现象一直以来备受旨在追求法律现代化目标的人们的非议,然而这种道德和法律过度融合的现象背后,却是一种迥异于现代抽象逻辑思维模式的身体思维模式。在传统礼制规制下,本原意义上的生物性身体通过隐喻的思维模式与宇宙万物相类通,表达出了多重意象,并通过繁复的礼仪将其内在的义理形象化地展示出来,使得儒家仁爱虔敬的情感化的身体在礼制秩序中得以社会化地体现。在礼制与法律相融合后,司法官吏们秉承“哀敬折狱”的规训,通过“移情换位”和“以情度情”的身体思维模式将案件争议的事实涵化到自己的情感结构中来,从而构造出独特的“情实”问题。礼法文化中身体思维模式的背后,是渊源于原始初民社会巫术中所蕴含的原逻辑思维模式,并且遵循着互渗的思维规律。

作者

郑智 ,法学博士,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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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法文化中的“情实”问题及其巫术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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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目录

  • 一 礼制规制下的身体思维模式
    1. (一)作为隐喻形式的身体思维模式
    2. (二)“身体”的观念:精神化的身体和社会化的身体
    3. (三)礼仪、礼数中的身体隐喻思维及与其内在义理的关系
    4. (四)身份:礼制规制下的“身体名分”
  • 二 礼法文化中的“情实”问题及其身体思维模式
    1. (一)循吏眼中的“情实”及案件审判的基准
    2. (二)身体思维模式的认知局限
  • 三 身体思维模式的巫术渊源
    1. (一)作为礼的规制历史渊源的巫术中的身体思维模式
    2. (二)作为法的规制历史渊源的巫术中的身体思维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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