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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为何会“运动”起来

摘要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司法改革运动,是新中国重大法制事件之一。该运动发起的真实情况是:新中国成立以后司法工作存在一定的“不纯”现象,但中央未决定用运动方式解决;“三反”运动发起后,司法改革运动的社会条件形成,经彭真等推动、毛泽东同意,该运动正式启动。还原司法改革运动发起的历史面貌,有助于正确认识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司法工作。

作者

唐华彭 ,历史学博士,江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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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为何会“运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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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目录

  • 一 “三反”前的司法工作:形成了发起司法改革运动的部分原因
    1. (一)司法工作存在一定的“不纯”现象
    2. (二)中央未决定用运动解决“不纯”现象
    3. (三)“不纯”不是司法工作的全部问题
  • 二 “三反”运动:促使了司法改革运动的发起
    1. (一)“三反”运动形成了司法改革运动的社会条件
    2. (二)1952年1月至3月是司法改革运动的酝酿期
    3. (三)1952年4月至7月是司法改革运动的形成期
  • 三 司法改革运动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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