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困境企业救助和僵尸企业清理中府院联动机制研究
摘要
加快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对于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完善企业破产制度具有重大意义。但当前南宁市在企业破产过程中仍存在政府部门对企业破产制度构建的认知和重视程度不够、政府尚未出台企业破产程序的配套机制、缺乏资金保障等问题,因此,应当从加快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构建明晰权责工作机制,强化企业破产的司法保障,构建企业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健全企业破产处置的税务协作机制等方面,加快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
作者
中国民主建国会南宁市委员会课题组 《大力发展货权金融让资本安全进出实体经济》民建南宁市委会课题组课题组组长:卢秋凌;副组长:王少华、凌云志。课题组成员:杨屹、梁明志、王庆波、邓行、邓承杰、李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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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 一 加快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的重要意义
- 二 南宁市在企业破产工作中府院联动的现状
-
三 南宁市在处置企业破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政府部门对企业破产制度构建的认知和重视程度不够
- 1.企业破产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
- 2.企业破产程序到底是政府的事还是法院的事?
- 3.处置企业破产是个麻烦事,是能推就推还是勇于担当?
- (二)法院在受理破产案件方面有畏难情绪
- (三)政府尚未出台企业破产程序的配套机制
- (四)破产审判庭的办案法官少,法官量化考核制度有待完善
- (五)缺乏资金保障,破产管理人业务能力和工作积极性有待提高
- (六)南宁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尚未成立,破产管理人专业能力普遍不高
- (一)政府部门对企业破产制度构建的认知和重视程度不够
-
四 外地先进经验与做法
- (一)温州经验
- (二)绍兴经验
- (三)对南宁市的启示
- 1.理念是首位——不回避问题和困难
- 2.机制是关键——对帮扶困境企业精准实策
- 3.制度是保障——政府工作高效务实,边干边总结
- 4.创新有担当——大胆使用干部,容错纠错
- 5.协同共发展——政府、法院、银行、企业四方协同共进退
-
五 南宁市加快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对策建议
- (一)加快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有章可循开展破产工作
- 1.加强统一领导,转变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
- 2.加快制定出台“府院联动”机制相关政策文件
- 3.构建府院联动内部运行工作机制
- (二)构建明晰权责工作机制,部门协同形成合力推动破产清理
- (三)以法院为主导,能破则破,强化企业破产的司法保障
- 1.敢于立案,加强破产案件立审工作
- 2.落实破产案件简易审工作
- 3.划分破产案件的等级,推进破产审判法官绩效考评奖励制度改革
- 4.尽快成立破产管理人行业协会,培育专业化破产管理人队伍,完善破产管理人管理模式
- 5.加快推进设立破产专项基金
- (四)构建企业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加强风险防控
- 1.构建企业风险监测预警机制
- 2.构建困难企业差异化处置机制,分类施策开展帮扶
- 3.构建恶意逃废债行为的联合惩戒机制
- 4.建立健全创新免责机制
- (五)建立健全企业破产处置的税务协作机制
- (六)研究制定解决重整企业信用修复难题方案
- 1.解决重整企业无法正常使用基本户的难题
- 2.解决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信用修复难题
- 3.解决税务登记证信用修复难题
- 4.解决工商系统信用修复难题
- (一)加快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有章可循开展破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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