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论先秦儒家情理关系的特征

摘要

早期儒家十分重视情感,但此情感不是单纯的情感,其中包含着理性精神。首先,先秦儒家情理关系体现了“仁体礼用”的特征。在孔子看来,“仁”的本质是爱,是一种普遍的道德情感,而“礼”的本质是建立在情感基础上的一种规范,仁与礼互为表里、缺一不可。其次,在情感与理性的交锋之中,先秦儒家主张“寓理于情”,“父子相隐”“窃负而逃”两则公案正是如此。最后,荀子将“情”界定为“情欲”,“情”因此具有了“恶”的可能性,为了限制这种恶,荀子主张“以礼制情”。

作者

萧平 ,字无陂,号抱朴,1979年生,湖南长沙人,武汉大学哲学博士,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哲学系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美国洛杉矶罗耀拉玛丽蒙特大学(LMU)访问学者(2017-2018)。主要研究中国哲学,尤其是先秦诸子、道家与道教、宋明理学,目前正致力于道家自然观念史、道家情感哲学以及中西哲学与宗教比较的研究。出版了《老庄自然观新探》《传习录校释》等五部著作,在《中国哲学史》《孔子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十余篇,多篇被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社会科学网等转载,主持国家级、省级、厅级项目各一项。
曾嵘

参考文献 查看全部 ↓

论先秦儒家情理关系的特征

可试读20%内容 PDF阅读 阅读器阅览

试读已结束,剩余80%未读

¥5.33 查看全文 >

VIP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