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论先秦儒家情理关系的特征
摘要
早期儒家十分重视情感,但此情感不是单纯的情感,其中包含着理性精神。首先,先秦儒家情理关系体现了“仁体礼用”的特征。在孔子看来,“仁”的本质是爱,是一种普遍的道德情感,而“礼”的本质是建立在情感基础上的一种规范,仁与礼互为表里、缺一不可。其次,在情感与理性的交锋之中,先秦儒家主张“寓理于情”,“父子相隐”“窃负而逃”两则公案正是如此。最后,荀子将“情”界定为“情欲”,“情”因此具有了“恶”的可能性,为了限制这种恶,荀子主张“以礼制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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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儒家十分重视情感,但此情感不是单纯的情感,其中包含着理性精神。首先,先秦儒家情理关系体现了“仁体礼用”的特征。在孔子看来,“仁”的本质是爱,是一种普遍的道德情感,而“礼”的本质是建立在情感基础上的一种规范,仁与礼互为表里、缺一不可。其次,在情感与理性的交锋之中,先秦儒家主张“寓理于情”,“父子相隐”“窃负而逃”两则公案正是如此。最后,荀子将“情”界定为“情欲”,“情”因此具有了“恶”的可能性,为了限制这种恶,荀子主张“以礼制情”。